周厲王姬胡有哪些爲政舉措?後世是如何評價他的?

本文已影響2.95W人 

姬胡,即周厲王,姬姓,名胡,周夷王姬燮之子,西周第十位君主,夏商周斷代工程將其在位時間定爲公元前878年—公元前841年。接下來小編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周厲王在位期間,任用榮夷公實行“專利”,即以國家名義壟斷山林川澤,不準國人(指工商業者)依山澤而謀生,藉以剝削人民。他違背周人共同享有山林川澤以利民生的典章制度。

爲政措施

政治

在政治上,周厲王改變周、召二公“世爲卿士”的慣例,起用在經濟、軍事上有專長的榮夷公和虢公長父。這一做法自然遭到貴族們的強烈反對。被認爲是召穆公哀傷周室大壞的詩《蕩》,就抗議周厲王用“貪暴”之人而不用“舊章舊臣”,說周厲王的品德不明,因此不知道誰做輔佐,不知誰做公卿。然後話鋒一轉,用訓誡的口吻講起歷史,說商朝的滅亡不能怨上帝,是商王不用舊臣的緣故,周厲王現在的做法可是有商朝的“典型”。這類意見還見於《詩·大雅·板》,說王族及世族的子弟纔是國家的棟樑。詩中一再強調“大邦”、“大宗”, 意在不要打破舊的政治秩序。《詩序》說:“《板》,凡伯刺厲王也”,鄭箋曰:“凡伯,周同姓,周公之胤也,入爲卿士”。魏源還認爲這個凡伯就是共伯和。無論其是否爲共伯和,但其人爲“周同姓”的大族是確定無疑的,而且曾一度入爲王朝的卿士高官,顯見其本人在“大邦”、“大宗”之列。

周厲王姬胡有哪些爲政舉措?後世是如何評價他的?

經濟

在經濟上,周厲王力圖振興殘破的王室經濟,他抓住“專利”和農業這兩個主要環節。

芮良夫曾對周厲王有所諫言,歷來認爲是芮良夫“反對封建君主與貴族壟斷山林川澤的生產”。實則西周時代的山林川澤早巳爲各級貴族所有,周厲王的“專利”決不是“壟斷”的意思,更談不上“與民爭利”,倒是他從貴族佔有的山林川澤中規定若干項向王室交納的“專項”物質財富。芮良夫明確指出“今王學專利”,“學”就是講周厲王要在貴族的山林川澤中規定專項的貢賦稅收之類的內容。胡寄窗先生說芮良夫“代表自由小工商業者利益”,這是正確的評價。《逸周書·芮良夫篇》有相似的記載,芮良夫稱同僚爲“執政小子”,說明執政者爲中年以下的人,在周厲王時代的“執政小於”很可能就是榮夷公。從語氣上看顯然是以勳舊宿臣的口吻訓誡後進的,指責的內容爲“專利作威”、“以貪諛事王”。這主要是針對榮夷公幫助周厲王在經濟上採取打擊貴族經濟以加強王室經濟的改革措施。而其中的“爵以賄成”則說明爵位的授予開始有功利主義的傾向一一用金錢出賣爵位以解決王室經濟的困難。

農業

重視農業是周厲王改革的一項重大措施。周厲王主抓農業,以“稼穡”爲國寶,使農業得以發展。

軍事

軍事實力

在軍事上,周厲王力圖改變周邊少數族屢次入侵的狀況,解決積弱之弊。

周厲王三年,淮夷進逼到洛邑,已爲周王朝的大患,周厲王派虢公長父攻打淮夷,但由於國力不強,故虢公長父不能取勝。

當時江漢間強大的楚國,在周夷王時即已稱王。但到周厲王改革後,周王朝強大震攝四方。絕非即位初期連一個淮夷都不能制伏的狀況。楚國國君熊渠畏懼周王朝強大,恐其伐楚,於是自動取消王號。

周厲王姬胡有哪些爲政舉措?後世是如何評價他的? 第2張

攻噩之戰

西周自周懿王以後,國力日漸衰弱,四周方國部落交相發動對周朝的進攻和侵擾。周厲王時,原來臣屬於周朝的噩國(在今河南南陽東北一帶),乘機反叛周朝並企圖侵佔周朝的疆土。於是噩侯聯絡淮夷和東夷部落,出兵進攻周朝的東部疆域和南部國土,聲勢浩大,氣勢兇猛,一直打到成周(今河南洛陽)附近,嚴重影響京畿安危。

周厲王爲保衛京都和周朝的社稷,從宗周調來西六師的部隊,還從北部調來殷八師的大軍,從西、北兩個方向向河洛地區聚集,企圖形成夾擊之勢,一舉殲滅噩國的軍隊。周厲王依靠貴族大臣的親兵來抵禦噩國的進攻,周朝將領禹率領大臣武公的私家兵車百乘,廝御二百人,徒兵千人蔘戰,經過激烈的戰鬥,周厲王最終擊敗噩侯,保衛成周的安全。

淮夷之戰

周厲王攻噩之戰後,居住在今安徽北部淮河流域的淮夷,再次發兵向周朝進攻。周厲王命虢仲率兵反擊,未能取勝。淮夷氣勢更爲囂張,又一次發動更加兇猛的進攻,一路浩浩蕩蕩,深入到周朝的中心地帶,打到伊水、洛河之間,並掠殺無辜平民,搶奪財物。周厲王親臨成周指揮反擊戰,命令周將率領精兵反擊。

所率的周兵自洛水上游連續發動多次反攻,使淮夷無法招架,只得敗退,紛紛逃竄。周軍乘勝追擊,最後徹底擊敗淮夷,斬俘一百四十餘人,奪回被淮夷擄去的周民四百人。

由於周厲王攻噩和平定淮夷的勝利,大振軍威,周朝的軍力有所增強,周朝國威也有所振作。

法律

在法律上,周厲王採取加強法制的措施。這在先秦以來的儒家觀念中就是行“暴政”。周厲王在宗法觀念極強的時候,爲了保證經濟、政治上的改革,竟不惜使用高壓手段:“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應注意的是:“以告則殺之”的標準是什麼?是無故濫殺嗎?顯然不是。早在周穆王時已制訂“五刑之屬”,據說有三千種之多,周厲王行法,不必草創:刑罰三千,量一“誹謗”之罪必有所本。周厲王用法制來維護“革典”的進行,不會僅用衛巫一個人,很可能是以衛巫爲首的一個執行法律的特別機構。因爲明顯不過的是:衛巫一人能監視多少“謗者”?可以推斷:衛巫手下的人散在京城中監視在公衆場合發表議論的“國人”,而衛巫本人及其親信則可能留在宮廷周圍監視官吏中敢對新政提出不同意見的人。由此可見,周厲王爲了確保“革典”的進行,採用簡單、幼稚粗暴的手段,被反對派(不妨說是保守派)用來指責其行“暴政”,上下唾罵幾千年。然而,周厲王的“暴”不過是人們抽象出來的“以告則殺之”而已。

周厲王姬胡有哪些爲政舉措?後世是如何評價他的? 第3張

人物評價

總評

周厲王是一個面對“積重難返局面”的改革家,他在政治、經濟、軍事、法律等方面都進行改革。但他的對立面是強大的就貴族,加之他沒有經驗,改革的牽涉到過多人的利益,以至於貴族不滿,連“國人”也反對。他進行一場失敗的改革,但他的經驗教訓對後代的改革者是大有益處。

歷代評價

墨翟《墨子》:“暴王桀、紂、幽、厲,兼惡天下之百姓,率以詬天侮鬼,其賊人多,故天禍之,使遂失其國家,身死爲僇於天下,後世子孫毀之,至今不息。”

司馬遷《史記》:“幽厲昏亂,既喪酆鎬。”

《王逸正部》:“幽、厲禮樂崩壞,諸侯力政,轉相吞滅,德不能懷,威不能制。”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