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梁山好漢爲何都不近女色?和習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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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梁山的衆好漢都以不近女色爲榮,留下過剩的精力,喝酒吃肉,打人殺人。像戴宗向羅真人說起李逵的好處時,就提到一條,說李逵“並無淫慾邪心”而大加讚揚。李逵對女性有一種強烈的排斥感,李逵見宋江到東京和李師師吃酒,就好生氣憤,大鬧了一場。梁山泊上的衆好漢,如果也像現在一樣建立人事檔案的話,在婚姻狀況一欄中填未婚的爲數不少。不少好漢奉行獨身主義,像魯智深、武松、李逵、晁蓋、公孫勝、吳用等人。

不單是梁山上,書中其他好漢也是如此。像開卷時提到的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也只有一個六旬以上的老母而並無妻子。王進按說年歲也已不小,而且身爲八十萬禁軍教頭,地位不低,收入也高,從書中描寫看王進也是相貌堂堂,做事也穩重有禮,絕不至於娶不上媳婦。再如晁蓋,宋江都稱他哥哥,又可以認劉唐當外甥,肯定少說也有三十六七歲的樣子,又是東溪村的村長,家境也頗富有,竟也不娶妻室,終日只是打熬筋骨。都說古時候注重“不孝有三,無後爲大”等習俗,但《水滸傳》中並未見到這句話對好漢們的影響。

水滸傳中梁山好漢爲何都不近女色?和習武有關?

據說古時候人常早婚早育,十五六歲就結婚生子。但《水滸傳》中好多人物並不是這樣:像書中提到林沖時,已是三十四五的年紀,林沖後來在休書上提到:“自蒙泰山錯受,將令愛嫁事小人,已經三載……”也就說,林沖三十二歲左右才和林娘子結婚,在現在來看也可以稱爲晚婚了。又像玉麒麟盧俊義,是北京大名府有名的財主,長相也是氣宇軒昂。但書中說盧俊義年方三十二歲,賈氏嫁給他五載,也就是盧俊義二十七歲時方纔成婚。雖然比林沖早了些,但也超過了我國現行婚姻法的法定年齡許多,也屬於晚婚。如果說以上兩人是練武之人,爲了練武而這樣,那潘金蓮總不是練武之人吧?也到了二十二歲才配給武大。家裏的使女丫頭,留到這樣大才婚配,也有點兒奇怪的。

我覺得,這是古時候禁慾思想的集中體現。古代影響我國最深的儒道釋三教,都有禁慾思想的成分。而且所禁的首要的就是“淫慾”,所謂“萬惡淫爲首”。古人,尤其是練武之人,更對終身不娶的童子之身有一種近乎迷信的崇拜。就算是在新派金庸武俠小說中,也說張三丰一生未曾婚娶,這純陽無極功就練得爐火純青。喬峯不去正眼瞧一下馬伕人,也算是英雄特色之一。《水滸傳》中常流露出對“處男”的敬慕之情,比如書中用“相貌堂堂強壯士,未侵女色少年郎”來形容這些處男。舊體書包括《水滸傳》中常引用這樣一首據說是呂洞賓寫的詩句:“二八佳人體如酥,腰間仗劍斬凡夫。雖然不見人頭落,暗裏催君骨髓枯。”就是這個意思。古人,尤其是練武修道之人,以不近女色爲第一要旨,所以在書中常形容一些反面人物,如蔣門神等,一說就是:“近因酒色所迷,淘虛了身子。”又如武松在蜈蚣嶺殺王道人,當時武松並不知道王道人所摟的婦人是搶來的,只是因爲王道人是出家人卻摟着個婦人,單憑這一點就認定王道人是個奸徒,就動了殺心。

這“萬惡淫爲首”不但江湖上這樣認爲,好像連佛門也是這樣。魯智深在五臺山喝酒吃肉,大鬧禪堂,後來又殺人放火,但智真長老卻說他有佛性,比其他不喝酒吃肉的衆僧都有前途,可以成正果。這絕不是因爲趙員外送了禮的緣故,而是智真長老見智深雖然吃些酒肉,卻並無“淫慾”之念,僅此一點,就可以“一俊遮百醜”。像潘巧雲的姦夫和尚裴如海也是犯戒,但犯的是“淫戒”,雖然以現在的觀念來看,對社會的危害性不高,但在當時卻成了人人痛恨的賊禿。像寫王慶時,王慶的經歷其實和武松、林沖等很相似,如中途和人比棒得勝、受冤後殺死管牢獄的牢頭,等等。唯一不同的就是王慶有段風流韻事,曾經勾搭了童貫的義女嬌秀。那回書叫做“王慶因奸吃官司”,王慶和童嬌秀本是你情我願,但在施耐庵眼中,因奸吃官司,比殺人吃官司丟臉多了,這是作爲王慶的一樁醜事來描寫的。其實淫比殺更可惡的這種思想一直到近代在中國還是頗有市場的,比如解放前,美軍大兵打死了中國的一名黃包車車伕,雖然說是人命關天,卻遠不如後來美軍一名士兵對北大女學生沈崇的事件更激起國人的憤怒。

水滸傳中梁山好漢爲何都不近女色?和習武有關? 第2張

所以正是有這種風氣,梁山的衆好漢都以不近女色爲榮,留下過剩的精力,喝酒吃肉,打人殺人。像戴宗向羅真人說起李逵的好處時,就提到一條,說李逵“並無淫慾邪心”而大加讚揚。李逵對女性有一種強烈的排斥感,李逵見宋江到東京和李師師吃酒,就好生氣憤,大鬧了一場。後來認爲宋江搶了人家女兒,勃然大怒。一貫信服“宋哥哥”的他居然掄了大斧要砍宋江。李逵心中,貪了色心就絕不是好漢了,所以宋江在心中的形象轟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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