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之盟內容:宋金如何約定盟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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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金國聯合攻打遼國的盟約 。因爲雙方使節都由海上往返談判,故名。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女真首領阿骨打建立金。隨後屢敗遼兵。宋徽宗等認爲遼有必亡之勢,決定聯金攻遼,乘機收復燕雲。

重和元年(1118年),徽宗派武義大夫馬政自山東登州(今山東蓬萊)乘船渡海,以買馬爲幌子,與金談判攻遼。此後宋金使者頻繁接觸。宣和二年(1120年),雙方商定以下的內容:

宋金各自進軍攻遼,其中金軍攻取遼上京(今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林東鎮南)與中京大定府(今遼寧昭烏達盟寧城縣天義鎮大明鄉),宋軍攻取遼的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

和南京析津府(今北京)。 宋答應滅遼後,將原來於澶淵之盟輸給遼的歲幣轉輸給金。

海上之盟內容:宋金如何約定盟約內容是什麼?

金則答應將燕雲十六州還絡宋。 結果宋攻遼失敗,而金軍順利攻下遼上京、遼中京及遼南京。金方事後指責宋未能兌現承諾“攻陷遼南京”,而拒絕還燕雲。金宋雙方經交涉後,北宋允以二十萬兩銀、三十萬匹絹給金,並納燕京代租錢一百萬貫,金才交還燕雲六州(景、檀、易、涿、薊、順)及燕京。金軍撤出城前還將燕京城內財物和人口搜刮一空,宋接收的只是一座“城市丘墟,狐狸穴處”的空城。宋改燕京爲燕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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