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歲時記》十三、四鄰會社 祭神饗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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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社日,四鄰並結綜合社,牲醪,爲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

《荊楚歲時記》十三、四鄰會社 祭神饗胙

按:鄭氏雲:“百家共一社。”今百家所社綜,即共立之杜也。”

[譯文]

春社這一天,周圍鄰居都結集起來,舉行儀式祭祀社神,殺牛宰羊獻祭酒。在社樹下搭棚屋,先祭神,然後共同享用祭祀用過的酒肉。

按語:鄭玄說:“一百家共立一個社(以祭祀社神)”現在,四民聯合起來舉行社祭,就是(鄭玄說的)那種“百家共立之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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