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的刑罰五花八門:揭祕宋朝的刺配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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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歷朝歷代的刑罰可謂五花八門,其殘忍程度也是叫今人歎爲觀止,無法像。今天,小編就爲大家揭祕,宋朝的刺配之刑,看看它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刑罰?

《水滸傳》中,80萬禁軍教頭林沖因爲得罪權貴而遭人陷害,獲罪“刺配滄州”。一路上,他屢遭暗算,幾乎喪命,後來奮起反抗,終於被逼上梁山,成爲英雄好漢之一。《水滸傳》中被“刺配”的好漢,還有宋江、武松、楊志、盧俊義等。即使是從小說中,我們也可知“刺配”之刑在宋代運用之廣泛了。

歷代的刑罰五花八門:揭祕宋朝的刺配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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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配”開始於五代十國的後晉時期,起初“刺”和“配”是兩種不同的刑罰,只是後來並用而合稱了。夏商周時期,有“墨、劓(yì)、剕(fèi)、宮、闢”這五刑,“刺”就源於其中的“墨刑”,秦朝時也稱“黥(qíng)刑”,是一種在犯人的面額上刺字,並染上黑色的刑罰。隋唐後,多以“笞、杖、徒、流、死”這“新五刑”代替殘酷的“舊五刑”。“新五刑”中的“流刑”,就是“配刑”的前身了。

古代有“徙”、“流”、“配”等名稱不同性質相近的刑罰,都有將犯人送到邊遠地區服勞役或戍守的意思。“墨黥”之刑,本來是對輕罪者的懲罰,但到了後晉時期,統治者企圖以嚴刑峻法維護社會秩序,他們將這一古老的刑罰開挖出來,又結合新近流行的“徙”、“流”,創造出了“刺配”之刑。宋代時,“刺配”僅次於死刑,被作爲對死刑的寬宥來執行。雖則如此,當時的手段也是極其殘酷的——“既杖其背,又配其人,且刺其面”,犯人要被杖責,被刺面,被流配,根本就是犯一事而受三種重罰。對於健碩英勇的梁山好漢來說,這“刺配”或許尚可忍受,但對於一般人而言,恐怕是生不如死,至於在捱了杖責在趕路的途中就嗚呼哀哉了,也是不足爲奇的。

歷代的刑罰五花八門:揭祕宋朝的刺配之刑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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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諸城東漢墓出土描繪罪人被施行髡黥刑罰場面的畫像石摹本《宋史》記載說,當時“刺配”之法有二百多條,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具體選擇。在“刺配”範圍上,當是有“刺配”本州、鄰州、500裏、1000裏、2000裏、3000裏及沙門島等不同等級;在兩頰刺字上,有“大刺”和“小刺”之分,重罪者刺大字,罪行不同,環行、方形、圓形等字形不同;刺字的內容,除了“選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案件性質、服役種類、服刑年限等刺在臉上的。到達發配地點之後,所服勞役的種類很多,充當軍役是最常見的一種,這也就是《水滸中》中“賊配軍”這罵人的話的由來了。服役也有一定的期限,若遇朝廷大赦,其中犯罪情節較輕,或服役期間表現較好的可以釋放回家,而罪行嚴重的,則可能要服役終生。北宋前期,刺配之罪僅四五十條。

歷代的刑罰五花八門:揭祕宋朝的刺配之刑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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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南宋前期,已劇增到了五百多條。許多罪不至死的犯人也被“刺配”,直接造成了州郡牢城營中刺配犯人的超額。北宋末年,抗擊金兵的草莽英雄中不少人就是曾被刺面的罪犯,這種用針刺後再染色的刺字難以消褪,南宋建立後,他們要到朝廷受賞,若不是宋高宗發詔特許,帶着這樣的刺字可是不得入朝的。元朝時,“刺配”之刑發展成了刺面、刺左右臂、刺項。明清時則更多的是刺左右臂,此後漸漸荒廢,直至清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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