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既然已經得到了秦王的支持 商鞅最後爲何落到五馬分屍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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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推行變法改革,是得到秦王支持的,爲何最後是五牛分屍結局?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商鞅因秦孝公頒佈的《求賢令》投奔秦國,經過多次遊說,最終用“富國強兵”之策打動了秦孝公,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下,商鞅在秦國內開始變法改革。秦國在經過一系列的改革方略後有了顯著的提升,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經濟也得到發展,在商鞅變法的改革下,秦國成爲一個富裕強大的國家,以至於發展到戰國後期,秦國成爲最富強的國家。

商鞅變法使秦國的國力日漸增強,爲之後秦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可以說商鞅是秦國富強、崛起的締造者之一,對秦國有着重大的功績。而商鞅也因此得到了秦國最高的“大良造”爵位(當時實行“十七級爵位制度”,大良造是最高的十七級爵位),掌握秦國軍政大權,但這樣一位有功之臣,最終卻落得一個“五馬分屍”的悲慘下場,這是爲什麼呢?

商鞅最終的悲慘結局,源自於商鞅作法自斃。商鞅之所以入秦,可以說是爲了出人頭地。而商鞅與秦孝公之間的關係,可以看作是一場交易:秦孝公的目的是想讓秦國強大,而商鞅的目的是爲了功名利祿,商鞅推行變法改革,使秦國變得富強,秦孝公封以商鞅高官和土地,這也是《求賢令》打動商鞅入秦的原因之一。

商鞅變法既然已經得到了秦王的支持 商鞅最後爲何落到五馬分屍的下場

秦國想要變得強大,並非是一件易事,當時的秦國處於貧困衰弱的局面,秦國經過幾代君位動盪,國力已經大爲削弱,商鞅想要讓秦國富強,就需要在秦國內實行變法,而變法勢必要對秦國的法令制度作出重大變革。而商鞅作爲一個新入秦的外來士子,在秦國沒有背景、沒有威望,更沒有權利,商鞅要想在秦國內實行變法改革,就需要強有力的支持者。

秦孝公作爲秦國的最高統治者,無疑是最佳人選。秦孝公需要商鞅使秦國“富國強兵”,而商鞅想要富強秦國也需要秦孝公的支持。商鞅推行的變法改革觸動了既得利益者,侵犯了秦國舊貴族的利益,變法自然會遭到貴族們的反對,但商鞅有秦孝公的大力支持,貴族們無可奈何,只能任由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但隨着秦孝公的病逝,商鞅失去了強有力的靠山。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嬴駟繼位,即秦惠文王。以公子虔爲首的貴族勢力便對商鞅發起了攻擊,爲商鞅羅織罪名,誣其謀反,於是被秦惠文王下令逮捕,位高權重的商鞅至此落下了“神壇”。商鞅開了逃亡之路,但在新法之下,商鞅在秦國內無路可逃,最終被秦軍殺死在鄭國黽池,屍身被帶回秦國,被秦惠文王下令處以車裂之刑示衆,並誅滅商鞅全家。

商鞅在秦國內推行的變法改革,是得到秦孝公支持的,爲何最後卻落一個悲慘的結局?

商鞅與秦孝公之間的“供需關係”

商鞅變法雖然得到了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但這是爲了保證變法能在秦國內順利推行,和商鞅最後的結局並沒有直接關係。雖然秦國是在商鞅變法後逐漸強大起來的,商鞅也對秦國有重大的功績,但這並不能成爲商鞅獲得善終的理由。“狡兔死、走狗烹”的例子在古代比比皆是,被越王勾踐賜死的謀臣文種就是先例,文種和商鞅類似,都是因被構陷造反作亂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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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記載:“賓、客、羣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秦孝公支持商鞅,是爲了讓秦國變強,起碼在最初之時,秦孝公就是這麼想的。秦孝公即位後,在國內頒佈了《求賢令》廣納賢士,並許諾:“能進獻奇計使秦國強大者,許其高官厚祿,分以土地。”。衛國人商鞅聽聞後,便離開魏國,轉而投奔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得到秦孝公的召見,商鞅爲了得到秦孝公的重用,爲此進行了多次遊說。

《史記》記載:“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吾說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

秦孝公第一次召見,商鞅用“帝王之術”遊說,結果失敗,並受到秦孝公的責備;商鞅第二次以“霸道之術”遊說秦孝公,但仍未得到秦孝公的重用;直到商鞅暢談“富國強兵”之策,秦孝公大喜,商鞅才受到重用。以此可見,商鞅的目的是想得到秦孝公的重用,是爲了功名利祿,而秦孝公重用商鞅是爲了秦國強大,兩人之間並沒有什麼感情,僅僅只是一種另類的“供需關係”。

《戰國策》記載:“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

隨着商鞅在秦國內推行的變法改革見到成效,秦國的國力也開始逐漸增強,而商鞅也被秦孝公先後封爲左庶長、大良造等官職爵位。作爲變法的第一責任人,商鞅在秦國的威望與日俱增,以至於,秦國百姓只知道商鞅,而不知有秦孝公。商鞅在秦國的權力與威望已經威脅了秦國的國君,在秦孝公病危之際,更是想將君位傳於商鞅,這就爲商鞅之死埋下了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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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觸動了秦國內舊貴族的利益,爲其慘死的結局點燃了導火索

《史記》記載:“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爲屬籍。”

商鞅變法在政治上,推行縣制,加強中央集權,廢除了"世卿世祿"制度,取消了秦國宗室貴族的世襲特權;在軍事上,“軍功爵制”使秦國的普通百姓也可以通過獲得軍功成爲貴族,享受爵祿,並規定貴族無軍功者,開除屬籍,從而導致秦國內的一部分貴族淪爲平民;在經濟方面,廢除了井田制,確立土地私有制,導致貴族的財產受到損失。在商鞅變法中,舊貴族勢力受到了嚴重的打擊。

《史記》記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

“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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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的成功推行,商鞅的官職、爵位越來越高,權力也越來越大,但商鞅也被很多宗室貴族越發的痛恨。並且商鞅變法講究是以法治國,貴族失去了“刑不上大夫”的特權,太子犯法,商鞅依法懲處了太子的老師,爲商鞅的慘死埋下了導火索。而商鞅在功成名就後,不僅沒有聽從趙良的規勸,反而在封地內,用新法逼迫秦國的貴族子弟。

《史記》記載:“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

最終商鞅迎來了殺身之禍,秦孝公於公元前338年病逝,商鞅失去了秦孝公的支持。新即位的秦惠文王本就對當年的受罰一事介懷,而受商鞅壓迫的舊貴族勢力便趁機聯合起來給商鞅羅織罪名,誣其謀反。加上此時的商鞅在秦國威望極高,已經威脅到秦惠文王的君權。秦惠文王便趁此時機,抓捕商鞅,商鞅最終被秦惠文王處以車裂,並被族滅全家,成爲秦惠文王鞏固權力和地位的墊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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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商鞅憑藉着虛飾遊說,從而得到秦孝公的重用。任用後,便刑罰太子之師,商鞅因此被太子(秦惠文王嬴駟)所記恨,爲其結局埋下了導火索;其次商鞅變法嚴重的侵犯了秦國舊貴族勢力的利益,打擊了舊貴族的特權,被宗室貴族怨恨;最後商鞅在功成名就後,不聽勸告,反而更加貪戀權勢,其權勢、威望已經威脅了君權。在秦孝公病逝後,這一切迎來爆發,商鞅最終也落得慘死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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