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爲什麼能被稱作“魏晉七賢”?嵇康與兒子天命難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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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爲什麼能被稱作“魏晉七賢”?嵇康與兒子天命難改!下面小編爲大家帶來詳細的文章介紹。

魏晉七賢中的嵇康,出身貴族,是曹操的侄孫女婿。其時,曹操雖死,但餘威尚在,如果循着這層關係去爬官,去過錦衣玉食的官宦生活,這對於嵇康來說,確實太容易了。但嵇康卻採取了一種“反叛”的姿態,與其他名士一起,發起了一場不與當局合作的運動。不但不去政府當“公務員”,就連“國營企業”也不進,只是在洛陽郊外開了個“鐵匠鋪”,當起了“個體戶”。當“個體戶”本無所謂,自己管自己,自己的事情自己幹,悠哉遊哉,何樂而不爲。

嵇康其實很明白,當“私營企業主”或“個體戶”,那是需要保護傘的。別人花錢都要去找保護傘,但嵇康卻是保護傘主動上門來保護了,他偏不要。在洛陽城裏當大官的鐘會,帶着各部門的人來給嵇康掛“重點保護”的牌子,現場辦公,政策優惠,他卻睬都不睬,搞得鍾會很沒面子。等人家要走的時候,他又冷不丁地甩出一句:“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鍾會也只好冷冷地回道:“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這就爲嵇康日後埋下了致命的伏筆

當朝主張以“忠孝”治天下,嵇康卻一味揭露其虛僞,還時不時地發表一些不合時宜的時評,這不是存心找死嗎?嵇康被鍾會告發了。公元262年,嵇康被押上刑場,路終於走到了頭。這個時候的嵇康,依然不肯認罪,他讓人拿來一架琴,從容淡定地彈奏了一曲空前絕後的《廣陵散》,曲終,人散,餘音繞樑,三日未絕。

按常理,像嵇康這樣鐵骨錚錚的硬漢,應該教育後代繼承自己的“遺志”,發揚光大自己的節操和風骨纔是。可出人意料的是,嵇康在臨刑前夕,寫了一篇《家誡》,給他十歲的兒子嵇紹。洋洋千言,其語諄諄,教育他千萬不要像自己這樣走上一條不歸路。概括起來是:將來千萬不能充硬漢、好漢;領導送人時,不要跟在後面,因爲有朝一日領導給別人小鞋穿時,別人會懷疑是你在煽陰風,點鬼火;在酒宴上,碰到有人爭論,不要在旁邊看,要走開;別人勸酒,你即使不願意喝,也不能拒絕,而是要謙卑客氣地端起酒杯……

這是嵇康對自己所堅守的人格發生動搖了嗎?是對自己所認定的信仰有所悔改了嗎?都不是!這是一個父親在臨刑前,對兒子所傾注的大愛。他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做嵇康第二,而是要服從統治者,從而換取安穩的日子,過上幸福的生活,至少不能像自己這樣,爲當朝所不容。幾乎所有的父親,在兒子的幸福面前,都有可能向現實低頭,向生活投降,向自己所痛恨的醜惡屈服。而就他本人而言,則堅決不!這就是父親對子女的愛!這裏呈現的是一種難以言說的悽苦蒼涼與杜鵑泣血般的悲壯情懷。

嵇康爲什麼能被稱作“魏晉七賢”?嵇康與兒子天命難改!

嵇紹果然聽從了父親的臨終遺言,忠心服務於司馬帝王家。他後來服侍的晉惠帝,就是那個聽到青蛙叫,便問:“是爲公鳴,還是爲私鳴”的史上最傻的皇帝。而他對這個傻瓜皇帝的忠誠與他老爸對司馬皇帝家的反叛是一樣的出名。河間王與成都王起兵叛亂,京城告急。晉惠帝御駕親征,與成都王交戰於蕩陰一帶。不料,晉兵兵敗如山倒,隨駕的官員們各自奔逃保命,衛兵們也早己作鳥獸散。此時惟有嵇紹獨自護衛在皇帝的身邊,用肉體去抵擋飛蝗般的羽箭。嵇紹倒在了血泊中,晉惠帝卻得救了。

嵇康被皇帝所殺,嵇紹卻替皇帝去死,這父子倆,雖然所走的道路不同,卻同是因帝而死,這是令嵇康萬萬沒料的。在命運不能自主的時代,嵇康不但爲自己設計的自由與獨立之路走不通,就是爲兒子設計的平安而庸常之路也是行不通的。所以,嵇康與兒子看似走了兩條截然不同的路,然而,路走到最後其結果就是殊途同歸。這就是未可預知的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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