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殺人不用償命嗎 武松殺人爲何只判流放兩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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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武松殺人,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殺人償命,這是一個籠統的說法。事實上有特殊情況,殺了人也不用償命——比如戰場殺敵,比如正當防衛,比如失手殺人。誤殺是要判刑的,但不一定是死刑。到今天也是如此。

武松殺嫂、殺西門慶,是故意殺人。傷人後自首,從實招供,但是縣官把他的招狀修改了,改爲:“武松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牀推倒,救護亡兄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次後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姦,前來強護,因而鬥毆,互相不伏,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致鬥殺身死”。

北宋殺人不用償命嗎 武松殺人爲何只判流放兩千裏

這樣一來,武松殺死兩人,都是誤殺,而且對方“不容祭祀”“與本婦通姦,前來強護”有錯在前。武松的死罪,就可以輕判了。

縣官爲什麼要維護武松?“縣官念武松是個義氣烈漢,又想他上京去了這一遭,一心要周全他,又尋思他的好處”,一方面是佩服武松爲人,一方面武松曾爲他服務,兩者相加,就主動維護武松了。

北宋殺人不用償命嗎 武松殺人爲何只判流放兩千裏 第2張

但是,我們還記得,在殺死潘金蓮與西門慶之前,武松曾向知縣告狀,人證物證俱全,要求懲處殺害兄長的兇手。縣官的回答是:“這件事不明白,難以對理”。那時候爲什麼不維護武松?

因爲武松告狀,“當日西門慶得知,卻使心腹人來縣裏許官吏銀兩”。縣官受了西門慶的賄賂,回絕了武松的訴訟請求。現在西門慶死了,沒人再向他行賄了,他就可以同情武松、並感念武松的好處,從而維護武松了。

北宋殺人不用償命嗎 武松殺人爲何只判流放兩千裏 第3張

武大郎被殺,武松向縣官報案,走得是正常的司法程序,但是走不通;武松殺死潘金蓮與西門慶,並不是因爲“不容祭祀”、“前來強護”鬥毆誤殺,而完全是替兄報仇、故意殺人,是違反法律的,但是縣官卻做手腳,免除武松的死刑。不管是維護西門慶,還是維護武松,縣官的做法,都是違背客觀事實與司法公正的。

北宋殺人不用償命嗎 武松殺人爲何只判流放兩千裏 第4張

我們同情武松,痛恨西門慶,但縣官免除武松死刑,仍是違規違法之法。

而這,正是作者要描寫的黑暗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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