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皇帝下令賜死的人,真的沒有機會逃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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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常識的人都會知道,”賜死“,其實並不是一種懲罰,變相的說其實還算是一種特殊禮遇。

當然一般人都不會受到賜死這種高規格的待遇,要知道,即使是死刑,在古代就有斬首、腰斬、凌遲、車裂等,嚴重的還有誅族之罪。而賜死則來源於“王族刑于隱者,所以議親。刑不上大夫,所以議貴” 意思是說,賜死是一個兼具"禮"與"刑"雙重性質的處置方法。

例如伍子胥領夫差之劍而自盡、白起領昭王之劍以自裁。

秦一統天下以後加強了中央集權,巨大的皇權下,臣子反抗的能力更弱了。於是賜死主要就是針對官員的一種體面的處死方式,簡單來說,“你的事朕已經知曉了,念你也算是個有身份的人,你自己自殺吧,我就放過你的家人。” 這就叫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那有沒有那種不顧及家人的安危,直接逃出皇城,跑到老百姓家或者深山老林中度過餘生的呢?沒有,這種逃跑或者在現在覺得是件很簡單的事,可是在古代,就算你武藝高強,能夠殺掉前來監督你自殺的太監和大內侍衛,你也無法逃出,古代的身份驗證制度會讓你寸步難行。

首先,要離開皇城就需要一個路引,路引就類似於我們當代時期的介紹信,是一種身份證明,尤其是出遠門的時候每到一個關卡和城鎮必須要出示的證件文書。

古代被皇帝下令賜死的人,真的沒有機會逃跑嗎?

秦朝時期的商鞅,在秦惠王上臺後被賜死,他不得不逃,可是在住店時因爲沒有路引而被抓,關鍵是路引這一政法還是他自己搞出來的。

“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爲法之敝一至此哉!”

除了路引,還有兩大制度能夠更加嚴格限制老百姓的流動,其一是保甲制度,其二是連坐制度。

保甲制度是中國封建王朝時代長期延續的一種社會統治手段,它的最本質特徵是以“戶”(家庭)爲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保甲編組以戶爲單位,設戶長;十戶爲甲,設甲長;十甲爲保,設保長。古代是一個熟人社會,普通老百姓可能一輩子都不會離開自己所在的鎮,相對的如果鎮上來了某個陌生人,那麼也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古代被皇帝下令賜死的人,真的沒有機會逃跑嗎? 第2張

再來說說連坐制:

五家爲伍,十家爲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

簡單來說,如果十戶人家中,有一戶出了一個罪犯,存在知情不報或者是故意幫忙隱瞞的,十家都要受到懲罰。假如你跑到城外不住店,期待有個好心人能夠收留你,那麼連着收留你的這十家人都和你同罪,如果被發現都要被處死,肯定是不會有人戶能夠收留的。

那麼古代這麼多年,如果是在皇權沒有沒落的時期中,有沒有人被賜死後還活着的呢?還真有一個,據說在唐朝的大臣賈道衝就是一個。賈道衝是唐代宗時期皇宮裏的御用一藝人。由於經常出入皇宮,賈道衝知道很多宮裏的隱祕私事。但是賈道衝嘴太鬆,私下裏傳一些八卦。唐代宗聽說後大怒,賜鴆酒讓賈道衝自行了斷。按理說,賈道衝必死無疑了,但是他有一個非常孝順的兒子叫賈直言。賈直言跟父親說先祭拜一下神靈再赴死,然後趁父親祭拜的時候搶過毒酒喝了下去,然後當場昏迷。賈直言命大,昏迷了兩天醒了過來。唐代宗聽說後大爲感動,赦免了賈道衝的死罪,改爲流放到了嶺南。

賈直言,河朔舊族也,史失其地。父道衝,以藝待詔。代宗時,坐事賜鴆,將死,直言紿其父曰:“當謝四方神祇。”使者少怠,輒取鴆代飲,迷而踣。明日,毒潰足而出,久乃蘇。帝憐之,減父死,俱流嶺南。直言由是鐍。

至於皇權沒落時期的賜死,比如漢獻帝賜死曹操、建文帝賜死朱棣、崇禎賜死李自成,你覺得他們還用得着跑嗎?反手就是一劍了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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