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古代的“宰相”與“丞相”是一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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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宰相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古代的職官,歷代建置不同,其間因襲變革、增加減少,情況十分複雜,內容非常豐富,中國古代職官制度經過幾千年的發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沿革清晰、體系完整的職官制度。

宰相就是“百官之長”,更是輔佐君主總理全國政務的最高執政官的泛稱。“宰”是主持之意;“相,助也”,原爲“輔佐”、“襄助”之意,之後,更是引伸爲輔助君主管理政事者。最初,稱擔任君主朝聘宴享者或代表君主出使外國者爲“儐相”。後來,則稱輔助君主總理政務的最高執政官爲“相”了。

“中國古代宰相制度,在明朝洪武帝時期就被明令廢除了。”

以上這種說法一直沿用至今,但其實它並不是真實情況。朱元璋廢除的可能是“丞相”這一官職,而沒有廢除“宰相”這一官職。

揭祕:古代的“宰相”與“丞相”是一個意思嗎?

《皇明祖訓》中有記載關於明朝官員制度的規定:從古至今,朝廷的制度一直都是三公九卿制度,並沒有設立丞相。等到秦始皇時期,他創立了丞相這一官職,漢朝、唐朝、宋朝都沿用了這種設置。雖然,這些年也出過一些賢明的丞相,但是,奸佞小人更加多,他們混亂朝綱,危害社稷。從明朝開始,要廢除這一設置,以後不再有丞相這一官職,後世皇帝也不允許設立這樣的官職。官員之中如果有人膽敢提議設立丞相一職,那麼,這人必須凌遲處死,滿門抄斬。

毫無疑問,朱元璋的後人沒有違背祖輩的訓戒,沒有恢復“丞相”這一官職,也不再提及會不會恢復“宰相”的職位。其實,“丞相”、“宰相”在古代這兩個職位的重疊性很大,一般都不敢區分。“丞相”一詞中的“相”,是“輔助”、“幫忙”等意思,像:伊尹、姜尚、周公這樣的人物,後世就稱之爲“相”。還有一種人可以稱之爲相,就是從事外交活動的人;但是,這些人一旦結束外交活動,就得迴歸本職了。

所以,“相”的稱呼大多指前一種。

揭祕:古代的“宰相”與“丞相”是一個意思嗎? 第2張

前一種稱之爲“相”,其實,也是一個泛稱,他們也並不是以“相”這個職稱來行使權利,而且,他們的權利範圍還相差很大。伊尹可以將國君驅逐出去,自立爲國君;周公雖然能夠“居攝”,但是,他還是害怕國君猜疑自己;而姜尚頂多就是一個高級幕僚。

春秋末年,齊景公開始設置左右相;到了戰國時期,很多國家都設立了“相國”這個職位,讓有德之人擔任,使其成爲文官的領袖。周赧王六年,秦國首先推出了“丞相”這一稱號,這個稱號被後人沿用,有時候也會改成“相國”。

丞相在朝廷中的權利很大,他們可以執行國內所有官員的獎罰,直接負責很多中央部門,因此,容易造成壟斷,對皇權形成威脅。漢朝元壽二年,朝廷將“丞相”改成“大司徒”,並沿用至東漢末年。這期間,也只有王莽、曹操等人有篡改制度的能力,他們恢復了丞相的制度,並親自擔任。大司徒雖然仍然位列三公,但是,權利已經遠遠不足丞相的權利了。

“宰相”這一詞是出自南朝時期,到了唐朝,這個稱呼開始普遍起來,漸漸的深入人心。宰相所指的是:擁有丞相權利,但是,卻沒有丞相頭銜的文官。之後,隨着權利的轉移,在南朝能夠稱作宰相的,有尚書令和中書令。唐朝時期,三省長官都能夠稱爲宰相,這三個職位很高,但是,不是經常設立的,所以,唐朝的宰相一般是領着其他頭銜而辦着丞相的事情。

就這樣,“宰相”和“丞相”開始有所不同,也就是“宰相”不一定是“丞相”職位,而“丞相”也不一定是真的“宰相”,我們不能再理解成一樣的概念了。

那麼,他們是怎麼分開的呢?

唐、宋兩個王朝,在大部分時間內,“宰相”是領着其它頭銜在辦事,一直到南宋乾道八年才恢復了“丞相”這一稱呼,而此時的丞相確實擁有宰相的權利。到了遼國、金國時期,這些政權效仿中原設立了尚書省和平章政事,同時,還設立了丞相,這些部門都具有宰相的權利。這種重疊的官員制度後來被元朝拿去用了,並發展出了能夠行使地方權利的“中書省丞相”。

明朝基本沿用了元朝的官員制度,因此,明朝設立的丞相就是宰相,而朝廷廢除丞相也相當於讓宰相也不復存在了。但是,我們可以去揪字眼,言明朝廷要廢除的是“丞相”,“宰相”一職還是可以用的。後世皇帝如果啓用“宰相”這一職位,並不會違背太祖的遺訓。

但是,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因爲,他們都害怕宰相的權利會威脅皇帝的權利,所以,他們寧願把祖訓搬出來壓制任何有異議的人,也不願去設立一個危險的職位。誰都想獨攬大權,不想分權。只是,這樣的結果是皇帝每件事都得過問、都得做決定,沒有宰相來分擔皇帝的重擔。

清朝皇帝也追求權利的集中,他們繼續打擊宰相制度,甚至,連將大學士稱爲“相爺”的行爲也加以申飭,不允許任何挑戰皇權的趨勢的發生。

歷史上,“丞相”這一官職在唐朝曾經恢復過兩次:

第一次、是武週年間將“尚書左右僕射”這一稱呼改爲丞相,後來,在中宗年間又改回來。

第二次、是玄宗年間,將中書令和門下侍中分別改爲右丞相和左丞相,在天寶年間又改回來。由於,當時有“真丞相”,比如:中書令、門下三品官員等,所以,這些名稱上爲“丞相”的人並沒有丞相的權利,他們只是“假丞相”。

朱元璋廢除“丞相”這一官職後,直到太平天國運動才恢復了“丞相”這一稱呼。太平天國設立了天、地、春、夏、秋、冬六個官職,每個官職又分正丞相、副丞相、又副丞相三個位置,總共有二十四名丞相。後來,太平天國又增設了恩賞丞相、殿丞相等很多官職,讓丞相這樣的官員有很多。太平天國也有類似宰相的官職,他們稱之爲軍師,而不叫宰相。

研究歷史的學者認爲,“宰相”這一職位在中國只是一個泛稱,代表着地位最高的文官,而並沒有具體的稱呼。

其實,這個研究並不正確,其實,歷史上就出現過兩次將“宰相”作爲正式官職的時期:

第一次、是在遼國,遼國的官職分南北兩個系統,北面居住的大多是契丹人,而南面居住的大多是漢人,針對不同的人,遼國設置了不同的官員系統。北面的官員系統設置了宰相,這個官職掌管了五院一司,權利很大,這個長官確認是名副其實的宰相。

另一次、是在太平天國時期,在左宗棠向朝廷的奏報中,提到了天平天國侍王李世賢的宰相黃世瑚。這個人是不是真宰相呢?顯然不是,前面已經提到,太平天國的真宰相是軍師,而黃世瑚的主帥李世賢還不是軍師。宰相黃世瑚位居李世賢之下,說明,當時的宰相併不是一個很高的官職,只能算中等級別的官職,所以,離真正的宰相軍師還很遠。

其實,宰相制度的頻繁變化,則是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官僚制度內在矛盾發展的必然結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皇權與相權的矛盾。事實上,中國歷史上不時出現權相當國,皇帝也不斷用內廷近臣或宦官牽制相權,直至代替宰相,由內而外,由外轉內,循環往復。這就是中國古代宰相制度不斷演變的規律,從而,形成宰相名稱、員數、職掌和權力的不穩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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