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收了元宵的“燈”便“探春”女子間流行“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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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秦代以來,我國一直以立春作爲春季的開始。但在人們的心目中,春是溫暖,是鳥語花香。所以,探春、遊春活動一般都安排在地氣回升的元宵節後。文獻記載,自唐朝開始,都市人收了元宵的“燈”便出門“探春”,且一度呈現“公子醉未起,美人爭探春”的特別景觀。

五代王仁裕的《開元天寶遺事》卷下謂:“都人士女,每至正月半後,各乘車騎馬,供帳於園圃,或郊野中,爲探春之宴。”唐朝“白富美”不僅乘車騎馬、自帶食材和帳篷到野外辦“探春宴”,還設“裙幄”。王仁裕說,當時長安的年輕女子“遊春野步”,遇名花則以草地爲席,四面插上竹竿,再將裙子連結起來掛於竹竿,設置臨時的飲宴幕帳。這種野宴被時人稱爲“裙幄宴”,類似現代年輕人在公園或郊外辦的野餐。唐朝女子陶冶情操、釋放心情“巾幗不讓鬚眉”還體現於“鬥花”。所謂“鬥花”,就是青年女子們在遊園時,競賽誰戴的鮮花名貴、漂亮。爲在鬥花中顯勝,這些女子不惜重金急購各種名貴花卉。故而,大詩人白居易嘆道:“一叢深色花,十戶中人賦”。

古人收了元宵的“燈”便“探春”女子間流行“鬥花”

當然,唐朝的高帥富們也不甘落後,他們則玩起了“看花馬”。《開元天寶遺事》捲上載:“長安俠少,每至春時結朋聯黨,各置矮馬,飾以錦韉金絡,並轡於花樹之下往來,使僕從執酒皿而隨之,遇好囿即駐馬而飲”。唐朝富家子弟探春遇雨則攜帶“油幕”出行,也是“盡歡而歸”;而文人騷客則玩起了“顛飲”。書中說,進士鄭愚、劉參、郭保衡、王衝、張道隱等十數輩,不拘禮節,旁若無人。“每春時,選妖妓三五人,乘小犢車,指名園曲沼,藉草裸形,去其巾帽,叫笑喧呼,自謂之巔飲。”看來,唐朝的文人也想學魏晉狂人劉伶過把裸奔癮;抑或是讓肌膚真正感受春的氣息。

與唐代富家子弟比富炫酷的“奢侈探春”相比,經濟繁榮、社會安定的宋朝便出現“收燈畢,都人爭先出城探春”的景象。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卷六中詳細介紹了當時開封人爭先恐後探春的情況:城南玉津園外的學方池亭榭、玉仙觀、轉龍灣等,從轉龍灣往東到陳州門外,園館更多,到處是探春的人;城東宋門外的快活林、勃臍陂、獨樂岡、硯臺、蜘蛛樓、麥家園、虹橋、王家園;城北李駙馬園;城西順着新鄭門大路,一直抵達金明池西邊的道者院(院前都是妓院),往西去是宴賓樓,這裏亭榭、曲折池塘、鞦韆畫舫皆是探春人的好去處,客人租條小船,掛上帳幔遊賞美景……總的來說,“大抵都城左近,皆是園圃,百里之內,並無閒地。”

與唐代富家子女、文人騷客探春“斗酒”、“炫富”、“裸奔”不同的是,北宋的首都人則把文藝、體育、健身等元素融入探春活動。也說明了社會不斷在發展、文明不斷在進步。“紅妝按樂於寶榭層樓,白麪行歌近畫橋流水。舉目則鞦韆巧笑,觸處則蹴鞠疏狂”。也就是說,北宋首都的青年男女探春時,紅妝佳麗們紛紛在寶榭層樓彈琴奏樂,白麪書生則對着畫橋流水放聲高歌。舉目四望,到處是仕女盪鞦韆的歡聲笑語;信步行走,隨時有男兒蹴鞠豪放輕狂,完全稱得上是自發組織的“全民狂歡”。孟元老最後說:“尋芳選勝,花絮時墜金樽;折翠簪紅,蜂蝶暗隨歸騎。”就連蜂蝶也追隨着歸途的馬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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