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當成混飯的,當時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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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遇春,明朝開國名將,跟隨朱元璋南征北戰,立下赫赫戰功。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和徐達,李善長,劉基那種“只不過是在人羣中看了你一眼,從此後就再也沒能忘掉你容顏”不同,朱元璋第一次遇到常遇春的時候,內心其實是十分看不上他的。

別的不說,單是常遇春的出身,朱元璋就不是很喜歡。

眼前的年輕人,滿身匪氣,桀驁不馴,看起來張狂得很。

雖然常遇春和自己一樣,都是窮苦農民出身,但有所不同的是,自己乾的是造反起義的事業,目標是救黎民於水火,解萬民於倒懸,但常遇春卻是個盜賊出身,專幹打家劫舍的壞事兒。

《明史》:初從劉聚爲盜,察聚終無成,歸太祖於和陽。

常遇春的祖籍,是在南直隸鳳陽府懷遠縣,這位仁兄自小孤苦,家境貧寒,索性落草爲寇,投身於當地綠林大盜劉聚的手下,做了剪徑的毛賊。

山林溪澗之中,無拘無束,茫茫天地之間,瀟灑快樂。

如果有可能,也許常遇春願意一輩子就這麼當一個毛賊。

不過,這日子雖然過得舒坦,但對大多數人來說,當毛賊是很沒出息的。

的確,大丈夫應該建功立業,而不是這樣苟且地度過一生。

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當成混飯的,當時是什麼情況?

但我卻認爲,常遇春其實應當是個很有出息的人,此時的他,只不過是來到了他人生中的十字路口。

建功立業,聽起來容易,做起來很難。

在電視劇和小說中,那些主人公的人生實在是過於簡單了,他們的人生際遇會在合適的時間送到他們的面前,而他們如果要建立功業,似乎也只需要振臂一呼就夠了。

主角有主角光環,所有的人都圍着他轉,所有的問題他都能迎刃而解,所有的客觀條件,都變成了一種甜蜜的負擔。

與其說這種電視劇是根據真實歷史改編的,倒不如說,是披着歷史外衣的童話。

然而歷史如此殘酷,事實並非如此。

兩湖的陳友諒,爲了出人頭地往上爬,接連殺害了兩位直屬上司,用忤逆和背叛才換來了他的陳漢政權。

江南的張士誠,在泰州鹽場做了半輩子的苦力,起義的時候手無寸鐵,只有十八條扁擔。

羅田的徐壽輝,如果不是黃河改道衝了他家的祖宅,那麼他一輩子也不過是個賣布的小販。

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當成混飯的,當時是什麼情況? 第2張

淮西的朱元璋同志,迫於無奈纔去投奔起義軍,結果前腳到了軍營,後腳差點被當成亂匪殺掉。

成就功名?建功立業?實現理想和抱負,哪兒有那麼容易?

真正的男人肯爲他的理想轟轟烈烈的死去,但真正的英雄卻肯爲了他的理想而卑微的活着。

但當了毛賊的常遇春很快意識到,自己的卑微用錯了地方。

因爲他的主公大盜劉聚鼠目寸光,跟着他混,一輩子都不可能有出息。

所以,常遇春很快脫離了毛賊羣體,轉而投奔到了已經成爲義軍首領的朱元璋。

朋友們,史書上記載的常遇春的形象,是這樣的:

《明史》:貌奇偉,勇力絕人,猿臂善射。

這位仁兄天生一副好皮囊,長的是濃眉大眼,人高馬大,力氣過人,尤其射得一手好弓箭,堪稱百發百中。

這樣的人才,陳友諒看了雙眼放光,張士誠看了直流口水,但唯獨朱元璋在接見了常遇春之後,對他卻有點不屑一顧。

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當成混飯的,當時是什麼情況? 第3張

朱元璋看着常遇春,冷冷地問了這麼一句話:

《明史》:汝特飢來就食耳,吾安得汝留也。

你是不是當毛賊混不下去了,吃不上飯了,所以到我這裏來混飯吃了?你要是來混飯吃的,你就死了這條心吧,我是不可能收留你的,你還是趁早滾蛋吧。

一番話說得尖酸刻薄,換做別人,估計臉上掛不住,基本上就拂袖而去了,但常遇春內心堅定,目不斜視,鏗鏘有力地說:

今日棄暗投明,惟願誓死追隨。

對於過去,對於懷疑,常遇春沒有解釋,因爲他知道,在這個殘酷的世界上,只有行動纔是證明自己的最好方式。

所以,儘管是熱臉貼了冷屁股,但常遇春還是成功加入了朱元璋的隊伍中。

不加入不知道,一加入,還真把朱元璋給嚇了一大跳。

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當成混飯的,當時是什麼情況? 第4張

衢州城下,常遇春一舉攻克了號稱大元最強防禦的鐵城。

九華山前,他橫刀立馬,出其不意,打了一場十分經典的以少勝多的戰役。

攻佔集慶(南京),爲朱元璋獲得了他創業的第一桶金,也是最重要的一桶金。

鄱陽水戰,在陳友諒的大將張定遠突襲朱元璋時,一箭射翻張定遠,立下了救主之功。

攻取元都,爲朱元璋一統天下的事業,掃清了最終的障礙。

可以說,沒有常遇春,就沒有洪武大帝,沒有常遇春,就沒有大明江山。

朱元璋不得不承認,素來有識人之明的他,這一回,的確是看走眼了。

和徐達有勇有謀不同,常遇春這位仁兄,雖然文化水平不怎麼高,但其人之悍勇,卻是舉世聞名的。

《明史》:中流矢,裹創鬥。

身中數箭,簡單包紮之後繼續戰鬥,和當年拔箭復斗的湯和有得一拼。

中箭之後繼續戰鬥,或者說中箭之後,拔出箭失繼續戰鬥,寫出來很容易,聽起來也很簡單,但其實,只有真正經歷過的人,才知道那要承受多麼大的痛苦,內心要有多麼強大的毅力。

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當成混飯的,當時是什麼情況? 第5張

不過有趣的是,作爲大明王朝的開國功臣,朱元璋麾下數一數二的勇將,這位仁兄卻是一個十分怕老婆的人。

是的,常遇春懼內,乃至於到了閫令大於軍令的地步。

你比如,老朱同志曾經賞賜給常遇春兩名宮女,常遇春畏懼夫人,不敢和這兩位宮女同房,只讓她們做一些簡單的服侍工作。

端水洗臉啊,洗洗襪子內衣啊,沒事收拾收拾屋啊,做做亭臺灑掃之類的活計。

一日清晨,一宮女服侍常遇春洗手,常遇春瞥見那宮女小手纖細雪嫩,感嘆這姑娘手真白,結果禍從口出,竟然被夫人聞聽了去。

咱們的這位常夫人,那可不是一般人,刁悍善妒,一聽說自己老公誇獎宮女手白,立刻差家奴將這宮女的手給剁了下來,裝入錦盒,當做禮物送給了常遇春。

因爲這事兒,常遇春被夫人嚇得是萎靡不振,整天渾渾噩噩,上朝的時候沒精神,朱元璋就問吶,咋回事兒啊老常,給你倆宮女你就這樣,你這也太耽於女色了,我你看你這身體都要出問題了。

常遇春連呼冤枉,道明事情原委,可算是把朱元璋給氣個夠嗆,居然一怒之下把常夫人給賜死了。

這個故事,出自明人王文祿的《龍興慈記》,真僞當然有待商榷,但無疑從側面反映出了常遇春是個不折不扣的“妻管嚴”。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七月七日。常遇春又一次凱旋而歸,他已經記不清,這是自己第幾次打勝仗了。

他率軍南歸,行至柳河川(今河北宣化縣),飲馬河邊,眺望遠方。

當年,自己在山林之間當過綠林。

當年,自己在戰場之上做過梟將。

當年,自己是三軍大元帥,當年,自己是萬軍叢中取敵將首級的英豪。

漫天的炮火聲在耳邊響起,震天的廝殺聲在遠處徘徊,那些璀璨的,耀眼的榮耀,你知道,我也知道。

殘陽低垂,掛在天邊如血,帥旗飛舞,飄在空中如練。

所剩無幾的陽光勾勒出常遇春英姿勃發的身形,那一刻,天地也爲之惻然。

人們看到,常將軍迎着夕陽,緩緩地倒了下去,再也沒有站起來。

那一年,他年僅四十歲。

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當成混飯的,當時是什麼情況? 第6張

四十歲,還有多少的心願未了,四十歲,又有多少的壯志難酬。

只可惜,常遇春的生命永遠地停留在了這一刻。

不問我來自何處何世,且思我要去何方見誰。

得知常遇春病逝的朱元璋震悼,痛哭流涕,爲他留下這樣的詩句:

朕有千行生鐵汁,平生不爲兒女泣。

忽聞昨日常公薨,淚灑乾坤草木溼。

朕生平是一個堅毅的人,眼睛裏流出來的只會是鐵水,從來不是淚水,兒女情長的事情,從來不會讓朕落淚。

但當我得知常遇春病逝的消息之後,卻把這滿腔的淚水灑滿了世間各處,以至於讓天下草木因此溼潤。

在生命的中最後一刻,也許常遇春還會想起第一次見到朱元璋時的情形,想起這對亂世君臣最初的相遇。

儘管那個相遇並不完美,但卻改變了彼此的一生。

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當成混飯的,當時是什麼情況? 第7張

作者多年前曾經到安徽池州的九華山風景區旅遊,見此名山大川當真如李白詩中所說“天河掛綠水,秀出九芙蓉”。

危崖懸瀑高掛,深澗山谷藏幽,翠峯滴翠,懸石錯列,連綿拔起,極盡“險,秀,絕”之色。

幾百年前,常遇春曾經在此處設伏,大敗陳友諒的軍隊,如今斯人已逝,只剩下這一派不改往昔的景色,默默地訴說着往事。

一個人在歷史的舞臺上應該擁有怎樣的一生呢?

老實說,這問題很深奧,我回答不上來。

我只能說,我知道,過去的一切,都已經過去,過去的一切,都成了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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