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頒佈嚴厲法令以治貪,爲何還是沒能阻止貪污行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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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朱元璋,大家都會想到什麼呢?下面小編爲各位介紹一下相關的歷史事蹟。

1368年,四十歲的朱元璋坐到了皇位上,他建立了大明王朝。

他想創建一個清明、沒有貪腐的王朝。每當想起他父母因爲賑災糧被貪污而餓死的情境,朱元璋就忍不住恨得牙根癢癢。於是他採取了一系列整治貪污的措施,這些措施,一個比一個嚴酷。但遺憾的是,明朝的貪腐非但沒有減少,而愈演愈重。

朱元璋頒佈嚴厲法令以治貪,爲何還是沒能阻止貪污行爲呢?

史上最嚴厲的治貪法令

朱元璋一建立明朝,就對大臣們表露了自己對貪污行爲的痛恨。他做了《醒貪簡要錄》並規定,各級官員,只要貪污數額超過60兩銀子,就格殺勿論。

他還創造了一個規定,百姓如果發現有官員貪污,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到京城問罪,一路各檢查站必須要放行。如果有阻撓的,一律格殺勿論。

除了各項制度外,朱元璋懲處貪官的酷刑更是數不勝數。而且他有一支特別的耳目,專門幫助自己蒐集貪官的素材。這羣人就是遍佈全國各地的檢校。他們發現有貪官就直接跟朱元璋彙報。

朱元璋頒佈嚴厲法令以治貪,爲何還是沒能阻止貪污行爲呢? 第2張

就這樣在朱元璋的整飭下,從明朝建國以來,不到20年的時間裏,因貪污被處死的官員就有好幾萬。各地的官員,從基層到省,幾乎沒有能做到任期滿,就因貪腐問題被處死。

但是令朱元璋想不明白的是,在嚴刑峻法之下,爲什麼貪官處罰了一批,又冒出了一批。

空印案與郭恆案

明朝初期有四大案件,分別是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和藍玉案,而其中的空印案、郭桓案恰恰反映了朱元璋統治時期的貪腐的問題。

在《明朝那些事兒》中,對這兩個案件有着非常詳細的介紹。我們分別來看一看。

洪武九年,一張蓋有地方官府官印的空白賬簿呈現在了朱元璋的案牘之上。看到這張空白的賬簿,朱元璋怒不可遏。他沒想到官員揹着他搞出這種名堂。

原來,當時規定各地需要到戶部報告地方賬目,而且必須要保證地方賬目和中央審覈的一致,如果有問題就需要回去修改。這個要求放在今天,看似很簡單,但在明朝交通並不方便,很多時候一來一回就需要花上很多功夫。因此,一些官員爲了圖省事,就帶着蓋好印章的空白賬簿。

而且這樣做的官員不在少數,只是朱元璋自己不知道。於是當他得知存在這樣的問題後,就震怒了,命令官員去徹查。

最後,全國140多個府,1000多個縣的官員都牽涉其中。朱元璋在盛怒之下要求,涉及空印案件的主事官員直接殺掉,而副手則杖責一百。一番大動干戈後,把整個明朝官場都攪和壞了,還有不少含冤而死的官員。

說完了空印案,再來說說郭桓案。

洪武18年,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因貪污盜賣官糧被處死。這個案件之所以影響非常大,一方面是因爲郭桓等人,貪污的數量巨大,數據記載,他們一共貪污了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另一方面,這個案件中,涉及的官員數量非常多,六部中具有官員深陷其中,最終被殺的官員超過三萬人。

朱元璋頒佈嚴厲法令以治貪,爲何還是沒能阻止貪污行爲呢? 第3張

講到這裏,可能有的人會說,貪官該死,誰叫他們貪污的。

此話沒錯,但也得思考一個問題,爲什麼朱元璋頒佈了這麼多法令,用酷刑都沒能阻止官員們貪污的行爲呢?

爲何酷刑禁不住貪官?

朱元璋想用一劑猛藥要治理官員的貪腐。然而,他過於看重刑法,而沒有從制度上加以調整,這就導致官員在重壓之下反彈,甚至鋌而走險。

另一方面,不得不說說明朝官員的待遇了。明朝官員工資非常低,一個縣的縣官,一個月的工資收入只有7.5石,而他還得養家餬口。這點俸祿顯然是不夠的。俸祿低,工作強度還大。在明朝,官員們一年只休息三天:過年、冬至以及朱元璋的生日。

就這樣,在朱元璋和大臣之間,形成了非常深的矛盾。朱元璋惡狠狠地推行刑法,想用這樣的方式治理貪污,而效果卻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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