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可敵國的皇叔卻一毛不拔,最終結局如何?

本文已影響1.28W人 

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了一篇關於朱常洵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萬曆十四年(1586年),出生於紫禁城裏的皇帝家喜添新丁——明神宗朱翊鈞的鄭貴妃爲他誕下一位龍子、皇三子朱常洵。而在朱常洵出生前的的萬曆十年八月(1582年),明神宗朱翊鈞的王恭妃已爲其生下皇長子朱常洛。鄭貴妃是神宗最寵愛的女人,都說愛屋及烏,所以,朱翊鈞就想廢長立幼,但是,此舉遭到衆大臣的極力反對,史稱“國本之爭”。

一場“國本之爭”,大臣們與皇帝整整鬥了15年。期間發生很多事情:四位首輔被炒,另有十餘部級要員及其他級別的官吏三百多位遭殃,其中一百多人被罷官、解職、發配……神宗還故意不上朝以示抗議。但是,明朝的大臣都是狠人,一撥人倒下,另一撥人又衝了上來,可謂是前赴後繼,皇帝的旨意就是不能執行。

爲了平息皇儲爭議,錯失太子之位的朱常洵,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被冊封爲福王。朱常洵雖然失去了太子之位,其父皇卻從物質上儘量滿足他,所得賞賜,不計其數。但是,他仍賴在京城不走,在朝臣的一再奏請下,直到萬曆四十二年,神宗才讓他就藩河南洛陽。

富可敵國的皇叔卻一毛不拔,最終結局如何?

福恭王常洵,神宗第三子。初,王皇后無子,王妃生長子,是爲光宗。常洵次之,母鄭貴妃最幸。帝久不立太子,中外疑貴妃謀立己子,交章言其事,竄謫相踵,而言者不止。帝深厭苦之。二十九年始立光宗爲太子,而封常洵福王,婚費至三十萬,營洛陽邸第至二十八萬,十倍常制。廷臣請王之藩者數十百奏。不報。至四十二年,始令就藩。(《明史》)

朱常洵就藩洛陽後,更大肆搜刮民財以爲己用,弄得藩下民衆生無可戀。自己也收當年的小帥哥,吃成個重達300餘斤的大胖子。到了他的親侄子崇禎帝執政時期,在朱常洵的禍害下,洛陽的情形就更加不堪,以至於連明軍士兵也紛紛報怨:“洛陽富於皇宮,神宗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卻讓我們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賊手,何其不公!”

富可敵國的皇叔卻一毛不拔,最終結局如何? 第2張

《明史》載:“河南連年大旱,蝗蟲成災,人相食,民間藉藉,謂先帝耗天下肥(福)王,洛陽富於大內,援兵過洛陽者喧言:王府金錢百萬,而令吾輩枵腹死賊手。”

所以,當李自成的民軍由陝入豫時,饑民紛紛揭竿響應。李自成進入河南之始,手下僅有一千左右兵士,勢單力薄,幾個月就發展到數萬人,民軍一舉攻克宜陽、永寧、 偃師、靈寶、寶丰等地,殺明朝宗室萬安王以及各縣官員數百人。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軍以大炮(拋石機)攻洛陽。由於洛陽城極其堅固,農民軍軍攻了整整一個白天也攻不下。傍晚時分,部分守城士兵譁變,負責指揮守城的河南參政王胤昌被綁,總兵王紹禹被殺,堅持守城的明軍多人遭戮,不少人因驚墮城。城外農民軍見狀,趁亂蟻附攀城,譁變的明軍伸手引梯,洛陽即時陷落。

洛陽城陷,朱常用洵這才慌了神了,一家人縋城(從城上以繩索垂至平地逃出城外)而逃。他的兒子朱由崧年輕腿快,逃出了民軍的追捕,日後被明臣迎立南京,建立了“弘光政權”。360斤重的朱常洵卻沒兒子“命好”,這麼胖的大傢伙,哪能經受旅途勞苦啊,只好跑到洛陽郊外的一座破廟迎恩寺藏身,結果,第二天就被民軍搜出。身爲大明福王的朱常洵很熊包,見到李自成後,立刻趴在地上叩頭如搗蒜,哀乞饒命。

富可敵國的皇叔卻一毛不拔,最終結局如何? 第3張

李自成不爲所動,他當衆斥責朱常洵:“汝爲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橫飛之後,再一刀嫋首,將頭顱示衆。事後,李自成手下搬運福王府中金銀財寶以及糧食,數千人人拉車載,數日不絕,皆運空而去。

關於福王朱常洵之死,民間與野史的記載非常血腥,那就是被李自成吩咐手下與鹿肉一同煮食了,是爲“福祿宴”。其中又有“宰煮”與“活煮”之分。“宰煮”說爲:“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雜鹿醢嘗之,名曰福祿酒”,剔去毛髮,拔掉指甲,又殺掉幾隻鹿,放在一起燉了幾大鍋,擺酒開宴,名叫“福祿酒會”。

而彭孫貽《流寇志》對此的記載則是:“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爲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福王朱常洵爲義軍所擒,苦苦乞活,李自成對他厭惡至極,遂將其帶到宴會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塊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當下酒菜,讓他看着吃完(或許還逼他吃了點),之後處死,但沒有繼續吃掉屍體。兩太監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許他們辦理福王的喪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地的。

福王朱常洵到底是怎麼死的?《明史》也另有說法:李自成攻克洛陽後,福王藏匿在迎恩寺內被搜出捉拿。第二天,在城西周公廟內,由李自成主持處死,同時處決的還有前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河南知府亢孟檜等。這樣的結果顯然與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湯的稗官野史不符。

又據《福王朱常洵壙志》:“祭葬從優,一切喪禮視諸藩倍。”“大明崇禎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明史》本傳載福王被殺後,“兩承奉伏屍哭,賊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志史對照,說明福王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

至於“福祿酒”傳言如何空穴來風,成爲僞史,今天的學者一般認爲:在福王朱常洵屍體的去向問題,幾百年來,站在統治者立場上的清朝統治者爲此大作文章,說洛陽城被李自成義軍攻克後,“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去,王以體肥,不能遠走,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羣賊臚食,名曰:‘福鹿宴’”。顯然,所謂的“福鹿宴”,應該是清朝統治者對義軍的誣衊之詞。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