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源瓙搞出一套賣官產業鏈,最後他的結局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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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官,一般都是悄悄地搞,偶爾動靜弄得大點,就已經很令人側目,公然創建一條產業鏈大賣的,更是少之又少。但乾隆年間就有這麼一個賣官的典型—湖南布政使鄭源瓙。布政使雖只是一省的副省長,但執掌着府州官員的考覈安排大權,鄭副省長就是靠着這一點創建了一條賣官產業鏈。

鄭源瓙搞出一套賣官產業鏈,最後他的結局如何呢?

原則上,府、州、縣的各級官員都是朝廷按需派下來的,有一個坑發一個蘿蔔,副省長只有按坑種蘿蔔的義務,沒有賣坑給蘿蔔的權力。然而,到了鄭副省長這一畝三分地上,事情就完全變了樣。每當中央派來的新“蘿蔔”報到時,鄭副省長總是和顏悅色地對他說:“那個位置上現在還有人,暫時不要去,等另外有了肥缺再安排你。”這一等,往往就是半年、十個月,“蘿蔔”們一個個成了熱鍋上的螞蟻,不免私下四處打聽“行情”。縱使某“蘿蔔”打聽到某處有了空缺,請求去填那個坑,鄭副省長也不急不惱,只是笑嘻嘻地答應,卻遲遲不肯下發委任狀。“蘿蔔”們終於明白了,坑是要花銀子買的!鄭副省長根據坑的大小明碼標價,一般在一萬兩白銀上下。對一個還沒有上任的“蘿蔔”來說,這無疑是個天文數字!

沒錢?不要緊!鄭副省長早就爲你謀劃好了:有關州縣的書吏、衙役一接到通知,立馬就來爲你繳費,讓你輕輕鬆鬆上任。

這些書吏、衙役都是大善人嗎?當然不是!俗話說得好:“羊毛出在羊身上。”有了這萬兩銀子墊底,新上任的州縣官就會肆無忌憚地收取各項費用,以作爲這萬兩銀子的利息。

新官們就這樣被挾持上了貪腐之路。極個別獨立特行的官員不肯同流合污,當然沒有好果子吃。長沙府湘鄉縣知縣張博實授七年,實際在任不滿四個月;湘潭縣知縣衛際可實授五年,實際沒有做一天官。極個別的人,當然影響不了鄭副省長營造的“大好形勢”,湖南幾乎所有的官員都被網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共同歆享搜刮來的民脂民膏。

產業鏈最給力的一環是辦案。官員命衙役們“先到原告家需索銀兩,謂之‘啓發禮’。次到被告家,不論有理無理,橫行嚇詐,家室驚嚇,饜飽始得出門”。這還不算,家族中的保人、案子裏的證人都要被一一勒索。老百姓吃足了告狀的苦頭,哪還敢輕易打官司?當時還有民謠說“被盜經官重被盜”!這樣一來,誰還願意報案?因此,做強盜、當土匪成了當時安全係數挺高的行當。全省盜賊蜂起,但官員們住在壁壘森嚴的衙門裏,加上捕快皁吏的嚴密保衛,可以高枕無憂,受害的卻是勞苦大衆。

鄭副省長那張“官系網”裏的大小蛀蟲們都很安分,很和諧,活得十分滋潤。鄭副省長也理所當然成了“先富起來”的領頭羊:“家屬四百餘人,養戲班兩班,爭奇鬥巧,晝夜不息。”其生活之奢華淫靡,可見一斑。

鄭源瓙搞出一套賣官產業鏈,最後他的結局如何呢? 第2張

不過,物極必反,盛極必衰。後來,一位姓羅的副部長揭發了他,鄭副省長就被雙規了。他的後臺老闆沒能保住他,他也不曾發明外逃的路子,結果只能丟了飯碗。

考察鄭副省長的所作所爲,他很有資格被尊爲“若要富,動幹部”的貪腐思路的鼻祖。其人死不足惜,只是殺一兩個貪官,老百姓能暫時出一口惡氣,可過後呢?新來的官就一定比舊官清廉?不見得吧!正如記錄這一腐敗大案的姚元之所說:“依仗權門魚肉百姓,正不獨一鄭源瓙也。”總不能讓乾隆把遍地蝗蟲般的貪官統統殺光吧?根本還在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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