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王夫差爲何在佔有絕對優勢下不一舉消滅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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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不太流行滅國,所謂“滅國不滅祀”,一般都是打服了就算完,就是真把地方佔了,也給遺民們留一塊地方供奉家廟楚滅了陳、蔡,後來也都讓復國了;打鄭國打得鄭君肉袒出降,也並沒有滅了鄭國狄人攻破了衛國、邢國,齊桓公把狄人打跑之後也讓這兩個國復國了(當然換了個地方,黃河以北呆不住了,遷到了黃河以南)我估計第一當時還要分封,就是奪得了地盤,也得分給大夫們,國君反正也控制不了;第二當時雖然“禮崩樂壞”,但是輿論還是傾向遵守禮制、和平共處的,爭霸是主流,爭城爭地是非主流。

忽然又想到另外一點,春秋時期社會組織形式主要還是城邦國家,也就是其實國家的控制力只能及於城市周邊很小的範圍,廣大的田野、山川是管不了的,因此滅了一個國家的話如果其離自己的核心城邦太遠,中間的無主地太多,離心傾向也會很大,不如留着稱臣納貢算了。後世生產力水平發展到能連續地控制土地後,攻城才能達到略地的效果,因此滅國以開疆成爲了主流。

越國在戰敗之後的命運已經是家喻戶曉了,而越人之所以翻盤成功的原因,則一直被歸結於夫差的婦人之仁。當然這其中也穿插了“賄賂”與“奸臣”這種亡國的必須“要素”。不過我們如果仔細分析一下吳、越兩國的地緣背景,就會發現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研究吳越兩國的地緣屬性我們會發現,核心地區在蘇錫常平原的吳國,固然得平原水利之便,更具有戰爭的潛力。

吳王夫差爲何在佔有絕對優勢下不一舉消滅越國?

但系出浙閩丘陵的越人,卻是很難被完全征服的。如果吳人希望完全征服散佈於浙閩丘陵的越人,勢必要進行一場曠日持久的山地戰,即使取得勝利,那些山地丘陵對於吳人來說也沒有多大價值。而要是吳人滿足於佔領杭嘉湖平原和寧紹平原,放棄對山地之中殘存的越人進行清剿,這些失去政權約束的越國遺民,勢必會不時的襲擾平原之的上吳人。就象後世蒙古高原上那些定期南下“打草谷”的遊牧民族一樣。

在這種情況下,留下一個被吳國控制的“越國”,讓其約束浙閩丘陵之上那些部族,比從肉體上消滅勾踐,讓那些限入無政府狀態的越人爲害吳人的後方要有利的多。這種作法與2000多年後,西安事變後延安的態度有異曲同工之妙。關於吳人所面臨的局面,從〈史記〉中的記載中看出些端倪來。當時勾踐派人乞降時的原話是“願大王赦勾踐之罪,盡入其寶器。不幸不赦,勾踐將盡殺其妻子,燔其寶器,悉五千人觸戰必有當也。”我們也可以理解夫差留下勾踐,是遵循“滅國不滅祀”的優良傳統。

吳王夫差爲何在佔有絕對優勢下不一舉消滅越國? 第2張

不過正象我們在之前所分析過的那樣,所謂的“滅國不滅祀”,現實的原因是因爲戰國之前,諸侯分割的太細。很多時候一個諸侯國雖然有實力攻佔一方的國都,但卻很難有足夠的人力來統治對方的人民,更何況其餘的大國不願意坐視一國隨意作大,經常會加以干涉。

無論是出於現實的考慮,還是“尊重”傳統的原因,越國作爲一個“國家”最終還是被保留了下來。只不過就象日後絕大部分的戰敗國那樣,領土的損失再所難免。吳國可以保留一個依附於自己的政權(按現在的話就是“僞政權”),但也不會傻到讓它保存原有的戰爭潛力。越國的疆域被限定在寧紹平原與浙閩丘陵交界之處,錢塘江成爲了吳越新的分割線。

換句話說也就是,越國喪失了他們在杭嘉湖平原的縱深,並且不再控制能夠對江東丘陵及杭嘉湖平原構成威脅的“黃山山脈”、“天目山山脈”。按史書的說法就是從一個“千里之國”銳減爲一個“百里之國”。而爲了進一步控制越國,越王勾踐以及大批越國貴族被留在了吳都爲質(在經過數年觀察,感覺越人已經“真心”臣服後,基本上都被放回越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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