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金水河,爲啥成了鄭國子產的豐碑?他竟有“十個歷史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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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金水河,爲啥成了鄭國子產的豐碑?他竟有“十個歷史第一”!不清楚的讀者可以和小編一起看下去。

鄭州金水河,爲啥成了鄭國子產的豐碑?他竟有“十個歷史第一”!

子產像

金水河:改革家子產的千古豐碑

——試說子產的“十個第一”

文/夏廷獻

流經鄭州市區的一條古河,始叫“不家溝”,再叫“泥河”,後稱“管水”。公元前522年,得名“金水河”。史載,春秋時期,子產在鄭國任相執政26年,爲國家爲人民辦了許多好事,廉潔到死後無積蓄辦喪事。百姓聞訊,紛紛拿出金銀首飾贈送。子產的兒子堅辭不受。百姓便將金銀首飾投到他封地的“管水”中,意在讓子產在“陰間”不再受窮。金銀珠寶的絢麗光芒在“管水”中,泛起了耀眼的金色斑斕,“管水”猶如滿河金水流淌,好像金帶飄在百姓身邊,又像一面金鏡可以世代映照官場,從此得名“金水河”,成爲紀念好官、能官、清官子產的千古豐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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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金水河

政聲人去後,金水萬古流。鄭國百姓爲何用這種空前絕後的特殊方式紀念子產。因爲子產是造福百姓的改革家,是人生完美的“春秋第一人”。現從以下十個方面試作說明。

一、眼光敏銳:敢於指出國家政策錯誤的第一人

鄭國(公元前806年——公元前375年)是春秋時期位於河南中部的一個諸侯國。開國君主鄭桓公建都陝西棫林(今華縣),第二任君主鄭武公隨周平王東遷到虢(guó)鄶之間(今滎陽市東京城遺址公園),第三任君主鄭莊公遷都到鄭韓故城遺址。公元前395年,建都鄭(今新鄭),直至被韓國所滅。立國432年,傳位24君(有爭議)。

子產(?—公元前522年),姬姓,公孫氏,名僑,字子產,以字行 。鄭穆公之孫,公元前554年爲卿,公元前543年任相,先後輔佐鄭簡公、鄭定公32年。子產出身貴族,天資聰穎,好學上進,文武雙全,頗有見識。他成長期間,鄭國已從霸主地位跌落成弱國一百多年。經常受到鄰國欺負。鄭國爲雪國恥,向小國蔡開戰,俘虜了蔡國司馬公子燮。好不容易贏了一次,老百姓都感到高興,覺得國家有了再次強盛的希望。

子產和大家的看法不一樣,他對時任司馬、領兵作戰的父親公子發說,小國沒有文治卻有了武功,沒有比這更大的禍患了。蔡國背後的楚國必來討伐,我們能不順從他們嗎?順從了楚國,晉國的軍隊就一定會前來。晉楚兩國進攻鄭國,至少四五年鄭國不得安寧。” 他父親憤怒地說:“你知道什麼?國家有出兵的重大命令,而且有執政的卿在那裏,小孩子說這話,是會被殺頭的。”

子產的話很快應驗。楚國大軍把鄭國打得很慘的同時,國內也出現了動亂,子產他爹被殺。子產十分難過,但臨危不懼,帶着家庭武裝,在其他族人的協助下,收拾了叛亂分子,把他爹的屍體搶回安葬。動亂平息後,君主開始重用他,子產位列公卿,參政議政,正式走上政治舞臺。他一上任,就對君主說,國家到了這種地步,說明管理制度政策和人事都有問題,需要大力改革。子產之前,沒有人敢這樣批評君主,指出國家存在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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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勇於擔當:推行田地制度改革的第一人

公元前543年(鄭簡公二十三年),子產由卿升相,開始執政。他對“政”的看法是:“政事好像農活,白天黑夜想着它,想着它的開始又想着要取得好結果。早晨晚上都照想着的去做,所做的不超過所想的,好像農田裏有田埂界限一樣,過錯就會少一些。”

具有“幹農活”意識的子產,深知糧食事關人心向背,社會穩定,國家安全。而這個重要的“戰略物資”,別國不會輕易賣給鄭國,必須自己解決,必須“耕者有其田”,使農業得到發展。他制定並實行了兩項政策。

一是整頓田制。“爲田造洫xù”。洫,田間的水溝地界。子產之前,貴族大家“佔田過制”、沒有地界,瞞產少報。許多庶民無田耕種,成爲“流民”。國家糧倉空虛,財政困難,人心不穩。他開始整頓,劃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削去富家多佔的土地,將這些土地分給少田或無田人,給每個國民補足一百畝田地,以滿足“耕者有其田”。與此同時,,推行“廬井有伍”制度,即將居民按五家一口井、五十戶爲一制的方法組織起來,結爲“互助社”——類似於2500年後中國施行的“合作社”,以方便生產和擴大生產力。從此田地界線清楚明白,溝渠灌溉通暢無阻,村舍田園井然有條,城鄉組織井然有序,上下貴賤等級分明。實現了國家對所有土地和城鄉人口的全面控制與管理,這在春秋諸侯國中是罕見的,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經濟意義、社會意義和軍事意義。

二是收農業稅。確定田地戶主、明確劃分地界、國家承認“私地”之後,戶主可以自己支配土地。但必須按土地人口數量給國家交稅(糧或錢)。子產開創的這項政策,在我國一直延續了兩千多年,直到2006年1月1日才廢止。當時一些庶民,停留在有飯吃就不幹活的生存狀態,如今要按土地人口數交“農業稅”,感到壓力大,難以偷懶,不舒服。但這項政策,給勤勞者提供了發家致富的機會。

子產的新政,維護了國家利益,限制了貴族特權,懲罰了庶民懶漢,遭到了上下反對,以至於有人揚言要殺了子產。子產無所畏懼,明確表示:“苟利社稷,死生以之。”(林則徐詩句“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福禍趨避之”的出處)堅決在全國推行。輿人之誦(衆人議論)曰:“取我衣冠而褚(貯)之,取我田疇而伍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三年之後,土地不均、有夫無田現象得到糾正,農業生產開始發展,民衆生活得到改善。子產的新政得到普遍擁護。輿人之誦說:“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殖之。子產而死,誰其嗣之?”史家也對子產新政給予肯定。《左傳·襄公三十年》評價說:“子產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子產的劃田收稅做法,也開創了中國的“戶籍制度”,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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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在列國中的位置

三、遠見卓識:徵收軍賦和兵役制改革的第一人

子產之前,軍費軍品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貴族捐助兩個渠道。子產執政時,鄭國財政相當困難,貴族內鬥,自顧不暇,不願捐助。子產覺得無長遠可行制度保障不行。決定採取徵收“軍賦”的新辦法:和“農業稅”一起按土地人口數徵收。以“丘”(衆人聚居的地方)爲單位徵收軍馬軍牛。當時一方里爲井,十六井爲丘。一丘“出馬一匹,牛三頭。”《左傳·昭公四年》裏說,子產爲此專門寫了《丘賦》,講了這件事。軍費、軍品有了制度性保證後,子產擴充了“國軍”規模,限制了貴族家庭武裝的發展,對維持國家穩定起到了作用。但在開始徵收軍賦時(公元前538年),因爲從來沒有這樣做過,民衆極不理解,抨擊聲咒罵聲不絕於耳。子產不爲所動,表示:“我聽說,做好事的不改變他的法制,所以能夠有所成功。百姓不能放縱,法制不能更改。”

周王朝時代,把人分成兩大類。住在都市裏的人,是“國人”,住在鄉村裏的人,是“野人”。只有“國人”才能當兵當將軍。“野人”地位低下,沒有當兵資格。由於“國人”數量相對較少,兵員難以滿足“國軍”所需。有官員就把“野人”招來,冒充“國人”,弄虛作假,敗壞了社會風氣。子產打破周朝“國野分界”的傳統,實行新法:“國人”“野人”一視同仁,都可以服兵役,有功者一樣提升。新兵役制的實施,“國人”及其背後的貴族因沒有了特權,極力反對和阻撓。子產態度堅定,毫不動搖地推行。保證了國家有充足兵員,適應了戰爭發展的趨勢。國家公民都有服兵役義務和權利的創舉,一直延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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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鑄刑于鼎:把“祕密法”改爲“公開法”的第一人

春秋時期,各諸侯國一直沒有成文法,只有傳統習慣。貴族利用手中權力,以言代法,想怎麼判庶民的罪,就怎麼判。庶民也無處上訴。後來“傳統習慣”雖然變成了文字,但被貴族視爲“國家祕密”。他們認爲,刑法條文不能讓老百姓知道,才能給老百姓造成無比威懾(“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祕密法”給掌權的貴族,提供了肆意歪曲法律的機會,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成了國民痛恨的社會問題。子產決定把“祕密法”改爲“公開法”。公元前536年(鄭簡公三十年)農曆三月,子產把自己修訂過的法律條文(《刑書》),鑄在具有王權象徵意義的大鼎上(“鑄刑書於鼎,以爲國之常法”),放在王宮門前廣場,人人可看。使民衆對於國家所確立的是非準則,能夠事先掌握,對個人行爲的後果,有所預測,讓企圖觸碰法律底線的人,望鼎生畏。鑄刑于鼎,石破天驚,削弱了貴族的專制統治,平民可以依靠法律維護自身權利。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正式公佈成文法。比古羅馬“十二銅表法”早了近百年。是中國政治史、法制史、社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個事件。顯示出子產整頓秩序、依法辦案、接受監督的決心、信心和能力。

子產心繫平民鑄刑于鼎的做法,不僅遭到本國舊貴族的強烈反對,連晉國的重臣叔向也極力反對,他寫信給子產說,用刑法並不能解決問題。有了刑法,人民就會存在競爭之心,放棄禮而以刑法爲依據,這樣將會導致“亂獄滋豐,賄賂並行”,禍及子孫。你的有生之年,鄭國可能就要敗落了。子產用“挽救當世”回擊了叔向。堅持“公開法律”,依法治國,依法安民,使鄭國在諸侯國中,率先走向法治軌道。犯罪案件逐漸減少,農業、商業迅速地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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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治國:提出“寬猛相濟”思想的第一人

子產公開法律條文後,又提出了“寬猛相濟”治國思想。寬,以寬服民——進行道德教化,實行懷柔政策;猛,以猛服民——嚴格執法,必要時不惜用暴力鎮壓。他對“寬猛”的形象解釋是,寬,猶如水,水性溫柔孱弱,民衆願意親近,甚至嬉戲玩弄,所以死於水的人就很多。因此,寬厚政策,實施的難度要大,過程較長。猛,猶如大火,火勢猛烈,人們望見,就感到害怕,很快躲開,所以很少有人死於大火(“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子產認爲,只有道德高尚的人能夠用寬厚的政策使民衆服從。猶如大火的“猛”策,在執法實踐中更有成效。

史料記載,子產執政時,“寬猛相濟”,鄭國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一度中興。繼任者子太叔主政後,不忍心採用“猛”策而實行“寬”策。造成盜寇蜂起,羣集於密生蘆葦的萑(huán)苻澤(今河南中牟東北)中,成爲國家禍患(今日看可視爲農民起義)。子太叔後悔說:“我早聽從他老人家的話,不至於弄到這個地步。”於是採取“猛”策,出動軍隊去圍盜寇,將其全部殲滅。這個案例,詮釋瞭如何把握子產的“寬猛相濟”思想,才能真正落實法律條文。

子產之後,儒家主要繼承和發展了“以寬服民”,法家主要繼承和發展了“以猛服民”。“寬與猛”兩策一直貫穿中國社會發展史,哪個王朝把握“寬與猛”之間的“度”好一點,那個朝代的社會治安就好一些。猛,被後人改爲“嚴”。其實,嚴,字意模糊;猛,生動強烈。用嚴不如用猛,但已約定俗成了。

子產被視爲法家先驅之一。甚至有學者認爲是“法家思想之始”。其“猛”策,開後世“重刑”之門,並提供了“以刑去刑”的思想雛形;。“亂世用重典”由此而來。後人印象子產重猛輕寬,實際上他曾把禮擡到了天地之經、萬民之則的高度 ,時人也多贊子產“舉不逾等”、“知禮”、“守禮”。由此看來,對子產的“寬猛”思想,要完整準確的理解和運用。

“寬猛相濟”思想,唯物辯證,對後人影響很大。成都武侯祠有一副著名楹聯:“能攻心則反側自消,從古知兵非好戰;不審勢即寬嚴皆誤,後來治蜀要深思。”就是子產這一思想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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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毀鄉校:主張百姓可以自由議政的第一人

西周時期,辦有貴族“官學”。東周時期﹐“官學”趨於沒落,有才能的教師流落到各地,私學開始興起。在這種大背景下,鄭國在“野人”比較密集的居住區,建有鄉校。成爲當地居民的一個活動中心,收工之後到鄉校聚會,議論國家政策措施的得失和逸聞趣事。

鄭國大夫然明,聽到“野人”對治國理政評頭論足,說三道四,感到有損執政者威望,就找到子產說:“把鄉校毀了,怎麼樣?”子產說:“爲什麼毀掉?人們早晚幹完活回來,到這裏聚一下,議論施政措施的好壞。他們喜歡的,我們就推行;他們討厭的,我們就改正。這是我們的老師。爲什麼要毀掉它呢?我聽說通過忠善之舉,來減少怨恨;沒聽說過依權仗勢,來防止怨恨。制止這些議論很容易,然而那樣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樣:河水大決口造成的損害,傷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開個小口子導流,我們聽取這些議論後,把它當作治病的良藥。”然明感佩地說:“我現在起才知道您確實可以成大事。小人確實沒有才能。如果真的這樣做,恐怕鄭國真的就有了依靠,豈止是有利於我們這些臣子!”

據說,周遊列國的同代人孔子,聽到子產的這番話,說道:“說子產不仁,我是不相信的。”把子產“不毀鄉校”的舉動,上升到仁政、仁德的高度。用當今的眼光看,子產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廣開言路的執政者,體現了子產超越時代的“民本民主思想”,顯示了他的博大胸懷、超強能力和執政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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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老校區梅湖西邊子產祠園

七、公道正直:成功化解“七穆”內亂的第一人

鄭國雖是小國,但在莊公時期,曾經輝煌過。莊公分別擊敗周邊多個國家,戰功顯赫,被譽爲“春秋霸首”。但由於對繼任人沒有安排好,引起多年內亂,加上外患,國勢日漸衰落。到了“國小而逼,族大寵多”紛亂不停的地步。鄭穆公後代世卿:駟氏、罕氏、國氏、良氏、印氏、遊氏、豐氏七大家族,被稱作“七穆”,內亂不止。子產之前的執政,也想解決“七穆內亂”,但由於態度能力水平問題,成效不大。子產屬於“國氏”家族,小時候經歷了四場動亂,其父在動亂中被殺,深知動亂危害。執政後,他充分認識到不解決“七穆”問題,政令難以執行,國家難以穩定。爲化解“七穆”內亂,他採取了以下六種辦法:

一是不偏不倚安葬遇難者。良氏與駟氏兩大家族發生械鬥,良氏族族長伯有遇難。子產爲兩家的爭執而痛心,前去調解後,以禮安置了遇難的伯有。緩解了雙方的對立情緒。

二是量才錄用失敗者的子弟。伯有被安葬後,發生了“伯有鬧鬼”事件,搞得人心惶惶,互相驚擾。子產趁勢將內亂中失敗被殺的執政公子嘉的兒子公孫泄和伯有的兒子良止都聘爲大夫。安撫了人心,平息了鬧鬼風波。

三是爭取大族對執政的支持。罕氏是“七穆”中的大族,族長是罕虎(子皮)。子產用品格、見識、才華,征服了罕虎,得到了罕氏一族的信任和大力支持。事情經過大體是,罕虎想讓他看中的尹何去治理一個采邑,徵求子產意見。子產認爲尹何年輕,難以勝任。子皮說可以去學習。子產說,您有一塊美麗的錦緞,您一定不肯讓人用它來練習剪裁衣服。擔任大官、治理大邑,這些都是民衆身家性命所託,讓一個正在學習的人來擔當不合適。大官大邑與美麗的錦緞相比,不是更加貴重嗎?我只聽說過,學好了纔去管理政事,沒聽說過用治理政事的方式來讓他學習的。如果真這麼做,一定會受到危害。子產又用打獵作比喻,說不會射箭、駕車就去打獵,是顧不上獵獲禽獸的。說得罕虎口服心服,放棄了提升尹何的想法。從此,罕虎十分佩服子產,支持子產,子產遇到危險時,主動解救子產。成爲子產執政的一個得力助手。

四是用軟硬兩手對待越軌者。子產當政之初,對豐氏家族族長伯石(公孫段)劃撥采邑,加以籠絡。對伯石在爲人上的缺陷加以限制。不久,因制止伯石之子豐卷的逾禮舉動,子產受到豐氏家族攻擊,不得不流亡晉國,幸而得到罕虎相助。豐卷也逃亡到了晉國。子產請求君主不要沒收他的田地住宅,三年後讓豐捲回國復位,把他的田地住宅和一切收入都退還給他。子產不計前嫌的做法,贏得了豐氏家族的好感。

五是嚴懲怙惡不悛者。子產從大局出發,一度容忍了駟氏家族族長公孫黑的不端舉動,甚至爲公孫黑還驅逐了無辜的公孫楚(遊氏家族,字子南)。但公孫黑心黑手辣,陰謀作亂除去遊氏,罕虎等挫敗了他的陰謀。正在外地視察的子產,聞訊立即回到國都,讓官吏歷數公孫黑的罪過,促其自盡以免刑戮。這一做法,震懾住了駟氏家族,開始安分守己。子產晚年,幫助駟氏在立嗣問題上擺脫了晉國的干涉。

六是依靠可靠的大家族。遊氏族長子太叔,忠實厚道,德才兼備,子產把他視爲爲政的重要助手,有事就同他商量。子產委屈遊氏族、驅逐公孫楚之前,與子太叔進行了溝通,取得了理解。在處理公孫黑歷數其罪過時,子產還把老賬“昆弟爭室”(公孫黑與公孫楚爭妻)翻出,爲公孫楚正名。曾經兩次保全遊氏家族的宗廟。臨終,把子太叔選爲繼任者。印氏家族,由於佩服子產爲人正派和執政能力強,族長印段長期追隨子產,言聽計從。

子產的做法,贏得了敵手的尊重。《史記·鄭世家第十二》記載:“二十三年,諸公子爭寵相殺,又欲殺子產。公子或諫曰:‘子產仁人,鄭所以存者,子產也,勿殺!’乃止。”由此可見,子產是冒着生命危險化解“七穆”內亂的。從而使貴族階層保持了表面上的團結,械鬥不再發生。子產也能比較放心的執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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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智勇兼備:弱小國家取得外交勝利的第一人

鄭國地處中原,北有強晉,南有大楚。一個弱小國家,如何在夾縫中生存發展,子產之前的執政,頭腦不清醒,方針不明確,以至於經常受到晉楚乃至其他小國的欺負,弄得國民灰頭土臉,在“國際”上毫無顏面。子產執政後,確立並堅持了“從晉和楚”的方針 ,不卑不亢的態度,從而取得了一個個外交勝利,爲維護國家名譽和利益的實現做出了重要貢獻。

先看子產如何對待大楚。當時各國之間,通行“和親”,以“政治聯姻”方式搞好彼此人際關係、國家關係。鄭國一個大夫,把女兒嫁給了楚國的王子圍。驕橫的王子圍,來鄭國迎親時,竟帶了三千精銳部隊,浩浩蕩蕩開到了都城郊外。鄭國人聞訊,很是害怕。國君六神無主,不知所措。子產淡定,想好說辭,派要員子羽出城,告訴王子圍迎親規矩,只同意三個頭人進城,所有隨員都要換上便裝,否則不許進城,也不給三千精銳提供給養。子產不容置疑的強硬態度,鎮住了王子圍,原來還想接應親之機搞點事的他只得服從。事後,鄭國人對子產大加稱讚。國君也鬆了口氣,讚賞子產爲鄭國掙回了臉面。

再看子產如何對待強晉。子產雖然確定了“從晉”的方針,但前提和原則是,堅定維護本國權利和尊嚴。這裏從史料中摘編三個:

一是爭取減少沉重的賦貢。當時晉國是霸主,要求諸侯國繳納的貢品很重。鄭國深爲這事苦惱。子產爲解決這事,託人帶信交給執政範宣子。子產在信上,引經據典,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用美德美名“刺激”範宣子,用貪圖貢品財物會導致諸侯離心、人民離心、晉國垮臺、家室垮臺,“警告”晉國。結尾是“大象因爲有象牙而招來殺身之禍,就是由於象牙是財寶啊。” 範宣子和晉王讀了這封信,汗顏之餘覺得子產的話很有道理,於是減輕了各諸侯國的貢禮。公元前529年,平丘會盟,子產爲進貢物品的輕重次序與晉國談判,自中午爭到晚間,再次得以減輕賦貢。

二是維護國家獨立和尊嚴。公元前542年,子產奉鄭簡公之命出訪晉國,帶去許多禮物。當時,魯襄公去世,晉平公藉口爲魯國國喪致哀,沒有出宮迎接。子產令隨行人員,把晉國賓館的圍牆拆掉,趕進車馬,安放物品。晉平公得知,吃了一驚,派大夫士文伯到賓館責問子產爲什麼拆了圍牆。子產回答說:“我們鄭國是小國,需要向大國進獻貢品。這一次我們帶了從本國蒐羅來的財產前來朝會,偏偏遇上你們國君沒空,既見不到,也不知道進見日期。我聽說過去晉文公做盟主的時候,自己住的宮室是低小的,接待諸侯的賓館卻造得又高又大。賓客到達後,樣樣事有人照應,很快能獻上禮品。他和賓客休慼與共,你不懂的,他給予教導,你有困難,他給予幫助。賓客來到這裏,就像回到自己家裏一樣。可是,現在晉國銅鞋山的宮室有好幾裏地面,而讓賓客住的卻是奴隸住的屋子。門口進不去車子,接見又沒有確切日期。我們不能翻牆進去,如果不拆掉圍牆,讓這些禮物日曬夜露,就是我們的罪過了。如果讓我們交了禮物,我們願意修好圍牆再回去。”士文伯把子產的話報告了晉平公,平公感到慚愧,馬上接見子產,隆重宴請,給了豐厚的回贈,並下令重新建造賓館。

三是維護國家信譽。晉國權臣韓起有一個手環,聽說鄭國商人手裏有另一隻可以與自己的配對,於是,韓起就來到鄭國,見到子產,請求子產幫他尋找那位商人,子產當場拒絕。之後,韓起費盡周折,找到了那位商人,從商人手中強買了那隻手環。子產覺得,手環事小,國家信譽事大。馬上找到韓起說:“我們鄭國曾經頒佈過“商法”,商人依法經商,國家決不強買強賣。如今,你這樣做,得到了一個手環,卻讓我們國家失去了信譽,也讓你的聲譽受損,你覺得合適嗎?”韓起感到十分羞愧,把手退給了商人。這件事發生在公元前526年,史料有明確記載。

子產博學、尚辭、通禮,同楚國晉國打交道,不畏強權,有理有據、言辭得當,該盡的禮節,一絲不苟地完成,既達到了自己的目的,也得到了對方的諒解和尊重。一個弱小國家,在外交上始終立於不敗之地,子產居功至偉。

九、平易近人:高官體恤屬下言行的第一人

《孟子·萬章上》裏面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從前,有一個人送了一條活魚給子產。子產讓屬下小吏(校人)把活魚放到池子裏養起來。小吏偷偷把魚煮吃了,卻回來報告子產:“我剛把魚放在池子裏的時候,魚還奄奄一息的;過了一會,魚就搖頭擺尾的遊動起來,眨眼間就鑽進深水裏不見了!”子產聽了,高興地說:“魚兒得到好去處了!魚兒得到好去處了!”小吏出來後對別人說:“誰說子產聰明?我把魚煮掉吃了,他卻還說:魚兒得到好去處了!魚兒得到好去處了!”孟子記述這個生動有趣的“一條活魚”故事後,結論說,君子難以被不合情理的說法欺騙,但可能被看似合乎情理的說法所矇蔽。

這個故事,可以有多解,既可解釋爲子產被屬下矇蔽;也可解釋爲子產爲人謙和,屬下才敢在小事上矇蔽他;還可解釋爲料事如神的子產,知道屬下把魚烹吃了而不說破,豁然一笑,爲屬下留個顏面。子產作爲相國(正國級高官),在“一條活魚”故事中的表現,可圈可點。司馬遷在《史記》裏評價子產:“子產治鄭,民不能欺”——子產不會被矇蔽,在“一條活魚”故事中“被矇蔽”,顯示了他與屬下的親切融洽關係,其音容笑貌,給後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古代,這樣與屬下密切相處、平等交流、甘受“矇蔽”而不發怒的高官,子產是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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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產墓、子產廟

十、率先垂範:踐行薄葬制度的高官第一人

人死後,是厚葬或是薄葬,一直是個沒有取得共識的社會問題。實際生活中,厚葬者有,薄葬者也有。春秋時期的賢人,主張薄葬。子產在鄭國是提倡薄葬的。

公元前522年,身患重疾的相國子產,把子太叔請到牀前,做了政治交代,提醒子太叔堅持依法治國,寬猛相濟。彌留之際,交代兒子和家人,我生不貪民財,死不佔民地,我死之後給我快葬薄葬,南邊一座山頂上,是不毛之地,就在那裏給我挖個坑,埋在那裏就行了。子產去世後,依照他的地位、貢獻和聲望,完全可以舉行隆重的“國葬”。他的兒子和家人遵照他的薄葬遺願,沒有向君主提出這樣的請求,而是用老牛小車,把他的屍體拉到山頂上,自己用筐背土掩埋了。百姓聽說後,紛紛把家中的金銀珠寶送往子產家,希望給子產厚葬,被子產的兒子謝絕。大家便把金銀珠寶拋到子產封地的“管水”中,“管水”從此以“金水河”聞名於世。史料記載,子產死後,老百姓三個月自覺地不進行任何娛樂活動,不少人一直不停的哭泣。子產身後的影響,是鄭國有史以來去世的君主和公卿都不可比擬的,可說是“蓋棺定論”流芳千古的第一人。

子產在用人制度上,亦有改革舉措,主張學而後入政、“擇能而使”。在其他方面,例如保護林木、修橋鋪路等方面都有作爲,這裏不再贅述。總之,子產一生,爲國爲民,殫精竭慮,至死方休。其改革精神和做法,堪稱執政者的楷模。史載:“名相子產治國有方,使得鄭國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這也正是後人對安居生活的期望。

子產身後,受到孔子、子貢、司馬遷、王充、韓愈、蘇軾、王安石等衆多歷史文化名人和近代政治家們的高度評價,這些上層文人的讚譽都很高很好,但總感到不如基層老百姓自發鑄造的“金水河豐碑”生動燦爛,勝過千言萬語,令人印象深刻,觸目難忘。

金水河不捨晝夜地流淌在鄭州市區,改革家子產永遠活在人們的心中。相信勤勞智慧的中原人民一定會繼承和發揚子產的改革創新精神,把美好家園建設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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