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棄疾爲了給燈宵的氣氛寫得傳神,遂作《青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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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棄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後改字幼安,中年後別號稼軒 ,山東東路濟南府歷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南宋官員、將領、文學家,豪放派詞人,有“詞中之龍”之稱。與蘇軾合稱“蘇辛”,與李清照並稱“濟南二安”。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辛棄疾的《青玉案》,一起來看看吧!

辛棄疾爲了給燈宵的氣氛寫得傳神,遂作《青玉案》

【內容】:

東風夜放花千樹。

更吹落,星如雨。

寶馬雕車香滿路。

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

衆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賞析】:

古代詞人寫上元燈節的詞,不計其數,辛棄疾的這一首,卻沒有人認爲可有可無,因此也可以稱作是豪傑了。然而究其實際,上闋除了渲染一片熱鬧的盛況外,並無什麼獨特之處。作者把火樹寫成與固定的燈綵,把“星雨”寫成流動的煙火。若說好,就好在想象:東風還未催開百花,卻先吹放了元宵節的火樹銀花。它不但吹開地上的燈花,而且還從天上吹落了如雨的彩星——燃放的煙火,先衝上雲霄,而後自空中而落,好似隕星雨。然後寫車馬、鼓樂、燈月交輝的人間仙境——“玉壺”,寫那民間藝人們載歌載舞、魚龍漫衍的“社火”百戲,極爲繁華熱鬧,令人目不暇接。其間的“寶”也,“雕”也“鳳”也,“玉”也,種種麗字,只是爲了給那燈宵的氣氛來傳神來寫境,大概那境界本非筆墨所能傳寫,幸虧還有這些美好的字眼,聊爲助意而已。

辛棄疾爲了給燈宵的氣氛寫得傳神,遂作《青玉案》 第2張

上闋,專門寫人。作者先從頭上寫起:這些遊女們,一個個霧鬢雲鬟,戴滿了元宵特有的鬧蛾兒、雪柳,這些盛裝的遊女們,行走過程中不停地說笑,在她們走後,只有衣香還在暗中飄散。這些麗者,都非作者意中關切之人,在百千羣中只尋找一個——卻總是蹤影難覓,已經是沒有什麼希望了。……忽然,眼睛一亮,在那一角殘燈旁邊,分明看見了,是她!是她!沒有錯,她原來在這冷落的地方,還未歸去,似有所待!發現那人的一瞬間,是人生精神的凝結和昇華,是悲喜莫名的感激銘篆,詞人竟有如此本領,竟把它變成了筆痕墨影,永志弗滅!—讀到末幅煞拍,才恍然大悟:那上闋的燈、月、煙火、笙笛、社舞、交織成的元夕歡騰,那下闋的惹人眼花繚亂的一隊隊的麗人羣女,原來都只是爲了那一個意中之人而設,而且,倘若無此人,那一切又有什麼意義與趣味呢!

此詞原不可講,一講便成畫蛇,破壞了那萬金無價的人生幸福而又辛酸一瞬的美好境界。然而畫蛇既成,還須添足:學文者莫忘留意,上闋臨末,已出“一夜”二字,這是何故?蓋早已爲尋他千百度說明了多少時光的苦心癡意,所以到了下闋而出“燈火闌珊”,方纔前後呼應,筆墨之細,文心之苦,至矣盡矣。可嘆世之評者動輒謂稼軒“豪放”,“豪放”,好象將他看作一個粗人壯士之流,豈不是貽誤學人嗎?

王靜安《人間詞話》曾舉此詞,以爲人之成大事業者,必皆經歷三個境界,而稼軒此詞的境界爲第三即終最高境界。此特藉詞喻事,與文學賞析並無交涉,王先生早已先自表明,吾人在此無勞糾葛。

從詞調來講,《青玉案》十分別致,它原是雙調,上下闋相同,只是上闋第二句變成三字一斷的疊句,跌宕生姿。下闋則無此斷疊,一片三個七字排句,可排比,可變幻,隨詞人的心意,但排句之勢是一氣呵成的,單單等到排比完了,才逼出煞拍的警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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